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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烁(演员)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京城,枪支,记者王烁(演员)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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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烁,北京人,商业巨富王志才之子,周迅的前男友,与王珂、汪小菲、汪雨并称为“京城四少”。其父为澳籍华人富商王志才,是北京著名地产商,其继母是《还珠格格》里的“晴格格”王艳,弟弟王鸿钦(同父异母)。2011年9月,王烁因涉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公诉至法院。,
人物简介
王烁,之前媒体曾错误报道其名字为王朔,后经网友曝料,真名为王烁,是“晴妈”王艳的继子,房祖明的好友。
其父王志才,拥有京城多家房地产公司,“金钱豹”也是他的家业之一,其家产估值约为100亿以上。王志才原是手表厂职工,去香港结婚后搞北京房地产才掘金成功。
王艳所居住的王府世纪豪宅超过亿元,坐落在紫禁城脚下,其奢华令人叹为观止,足见王家家产丰厚。
王烁和汪雨、汪小菲以及王珂被媒体并称为“京城四少”。
感情生活
2007年与牛萌萌的热恋传闻,传王烁为了对方能多接戏砸下了不少钱。
2008年两人便宣告分手。此后,王烁便与一连串的女星名字相连。传王烁为了打动范冰冰,曾送一块价值80多万元的名表。两人相恋了一段时间,但很快又以分手告终。其间还传出与李小璐恋爱。
真正令王烁一夜成名的是与周迅的一段恋情。经王中磊介绍,周迅与王烁相识,王烁展开猛烈攻势,很快周迅就发表声明宣布与李大齐分手,之后被媒体拍到两人同居。2009年9月,王烁遥控房祖名在某慈善拍卖会上以388万价格拍下“紫檀宫殿”送给周迅。同年10月,周迅庆祝获金鸡奖及35岁生日,王烁为博红颜一笑,大放烟花庆祝,但乐极生悲差点引发火灾。
2010年1月16日,有圈内人士透露,王烁与周迅已经分手。至于其中原因,则是王烁被指有了新欢,他也从没离开过欢场,这对把感情看得极为重要的周迅来说,是一件无法忍受的事情,而提出分手的人,也正是向来敢爱敢恨的周迅。
涉及事件
与王珂纠纷
【事件回顾】
2010年12月17日,北京王府井地区两车相撞并起火,事故的主角被指是称为商界“京城四少”的两名成员――王烁和王珂。当晚,王烁驾驶大众车行驶至朝阳区中国人寿大厦路口时,与王珂驾驶的悬挂套牌的奥迪A6发生道路驾驶纠纷。王烁持枪状物从车窗指向王珂,王珂报警后驾车跟随。当两车行驶至王府井西街北口香港美食城门前时,王烁急踩刹车。王珂停车后,王烁急速倒车,故意撞击王珂驾驶的车辆,后逃离现场,致使王珂驾驶的奥迪起火,损失为19.9万余元。
2010年12月18日,王烁向警方投案后被刑事拘留,后因涉嫌犯罪被逮捕。2011年6月,王烁经检方批准后被取保候审。其间,该案因补充证据延长办案期限两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一次。当年9月,王烁被公诉至东城法院。
微博网友五岳X人非法提前曝光的起诉书称公诉机关还指控,2010年夏季,王烁授意王亚飞购买枪支。此后至同年秋季,由王烁出资,王亚飞多次在天津塘沽区的洋货市场购买枪支弹药后交给王烁。王烁将上述枪支弹药存放于王府世纪大厦地下停车场及居所。经鉴定,其中有4支枪支具有杀伤力。
此外,2010年7月15日晚,王烁驾车到西大望路新光天地地下车库时,因行车与驾驶宝马的刘某等人发生矛盾。随后王烁驾车在新光天地附近将刘某的宝马车拦截,电话纠集包括自己公司保安在内的多人前来帮忙,将宝马车前车牌、左反光镜、前风挡玻璃、左前门损坏。经鉴定上述损失为26500余元。
公诉机关认为,王烁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损坏财物罪。
【法院回应】
东城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称:“可能被判在四年上下,但既然取保候审了,不出意外的话,肯定会是判三年缓四年。”此外,因为由于此事广受媒体关注,也有可能出现意外,意味着可能重判。
【冲突原因】
据公诉书称,王烁与王珂发生纠纷时,拔枪相向,并故意撞坏王珂的汽车,随身带着枪支,这说明当天王烁与王珂可能并不是偶然相遇,而是“蓄意为之”。王烁在其家族企业的头衔是北京王府世纪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以及北京辉耀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而王府世纪大厦的物业归王烁管理,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位于王府世纪大厦内的金钱豹美食汇是王珂与朋友投资开办的,每年要向王烁交纳租金和物业费,而王烁和王珂产生“过节”的起因就在于此,两人之间发生了一些经济纠纷,当天是王烁从王府世纪大厦一路尾随王珂,并故意磨蹭王珂汽车导致冲突。王珂频频被银行和朋友告上法庭,索要欠款,而妻子刘涛复出后拍戏不断,王珂确实存在财务危机,他与王烁的冲突看来很可能也是因为“欠账不还”引起的。
【各方态度】
“我和王烁还是好朋友!”关键时刻,房祖名给兄弟扎起,富二代频频犯事,就连房祖名的好朋友王烁也因非法持有枪支而被刑拘,原本以为房祖名会避讳,但他却大方回应:“我和王烁还是好朋友”。
房祖名很大方地谈起这位好兄弟,表示好朋友出事后,也曾想过送安慰。问其是否会因为此事而撇清关系?房祖名摇摇头。“只要你懂他,了解他,无论他的绯闻,离婚……别人的评论都不会影响的。都还是好兄弟的。”“那你与王烁还是好兄弟吗?”“是啊!我们还是很好的朋友!”
北京魏海明文化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董事长魏海明在北京经营多家夜店,也算是一位“京城名少”,他与王烁有过多次接触,在他印象里,王烁人不错,不爱说话,不属于爱交际的人,但做事却有种“低调中的高调”的风格,谁惹着他也不一定要讨个说法,魏先生认为,王烁收藏枪支可能只是喜爱,如果他用枪威胁王珂,那应该是他与王珂之间确实有问题,魏先生还向记者透露其实王烁人挺善良的。
【事件进展】
新华社记者微博曝光判决书,以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王烁有期徒刑1年6个月;以故意损坏财物罪判处2年,合并执行3年,缓刑4年。
“律师邦”的赵志东律师表示:“适用缓刑是在犯罪分子已经被判处刑罚的前提下,再考虑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认定其放在社会上是否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决定是否执行刑罚。如何准确把握适用,关键在于怎样来认定已被判刑的罪犯‘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据赵志东律师介绍,审判实践中,是否适用缓刑完全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由于“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没有统一的考量标准,因而有的考虑被告人犯罪的情节(对当事人没有造成人身伤害)和案发后的悔罪表现(投案自首)、受害人的态度(不再追责)等等。
赵志东律师认为:“如果被判缓行后没有再犯新‘罪’(这里注意是刑法上的罪),就不会被撤销缓刑,进而收监执行原有刑罚。如果是已经犯了新罪,则要经对新罪进行审判,进而收监执行原有刑罚与新罪的刑罚,由于被打女记者方面已经与王烁达成和解,对此,赵志东律师认为:“这一打人事件无法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新‘罪’,王烁也不会因此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有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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