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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勤国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学生,广西,法学院孟勤国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孟勤国:男,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1985年分配到广西大学法学院任教,曾任广西大学法律系主任、法学院院长、法学院党委书记。1995年至今武汉大学法学院任教,1997年被聘为博士生导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广西首届杰出法学家,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广西首届杰出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1993年被选入广西高校首批跨世纪人才,1995年被评为广西优秀教师,1996年被评为广西优秀专家,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并被确定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十四大代表。2006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第二届)、2008年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2012年9月被聘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参事。
,广西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
基本信息
姓名 :孟勤国
性别: 男
民族 :汉
个人经历
孟勤国,男,1957年生,浙江绍兴人,中共党员,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著名的物权法学家。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3年被选入广西高校首批跨世纪人才,1995年被评为广西优秀教师,1996年被评为广西优秀专家,1998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并被确定为广西十百千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2000年被评为自治区先进工作者。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并当选为全总十四大代表。1997年,武汉大学法学院聘请他为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学历:1978年考取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1982年考取武汉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1985年7月毕业获硕士学位。
工作经历
1986.7-1990.7广西大学法学院讲师
1990.7-1993.9 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1993.9 广西大学法学院教授、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1995-2002 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
1997.7 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博士生导师
现任广西大学法学院党委纪检委员、名誉院长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理事,广西法学会副会长,广西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所开课程
民法总物、物权法、票据法、合同法、金融与外贸实务 、破产法
研究方向
物权法、民事立法与司法、国企改革
主要研究成果
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占有制度 中国社会科学1993(4) 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 中国社会科学1988(6) 也论电视节目预告表的法律保护与利益衡量 法学研究1996(2) 期简析国企改革的三大失误 求是《内部文摘》1999(7)期
代表性论文
1、《经济体制改革时期的民事立法》,中国社会科学,1988/6;
2、《占有概念的历史发展与中国占有制度》,中国社会科学,1993/4;
3、《英美法上物上负担制度及其借鉴价值》,环球法学评论,2009/10。
代表性著作
1、《物权二元结构论(第三版)》,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
2、《中国农村土地流转问题研究》,法律出版社,2009;
3、《中国物权法问》,人民法院出版社,2007。100
荣誉奖项
1、广西首届杰出法学家,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2),2006年获国家级教学名师称号(第二届)、2008年获宝钢教育奖优秀教师特等奖。
2、《物权二元结构论》获全国首届优秀法律图书奖(2005)、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2003-2004)
3、《私人密码在电子商务中的地位和作用》获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1999-2002)
相关信息
他在物权法理论研究领域中,创立了“物权二元结构理论”,其专著《物权二元结构理论》2001年在北京出版后反响强烈,《法制日报》、《私法研究》等先后发表国内著名学者对此书所作的评论,中国法学会2002年7月15日第508期《要报》将他的理论观点上报国家高层,以供中国物权法立法参考。他起草的“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发表于《法学评论》2002年第4期,全国人大法工委副主任王胜明同志在2002年12月30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广西大学的孟勤国教授起草了物权法部分的专家建议稿”,“这些专家建议稿u2018弥足珍贵u2019”。2004年5月,中国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在广西南宁召开的中国物权法理论研讨会上对孟勤国提出的物权二元理论给予了赞赏,并说“这次会议出现了广西学派”。
孟勤国同志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光明日报》等刊物上发表论文著作七十余篇(部),其中二十余篇被《新华文摘》、《人民大学资料复印中心转载》、摘登和收入要目。1987年以来,他获广西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省部级)一等奖3项、二等奖3项、三等奖3项;还获自治区教委一、二、三等奖5项,他在担任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1995―2002年)期间主持的广西大学法学院教学改革成果获广西教学成果一等奖,并被列为教育部新世纪法学教育子课题。
孟勤国同志积极参与广西地方经济建设和法制建设,长期担任外资、银行、证眷等公司的法律顾问,承办了不少的特大疑难案件,为广西的企业挽回或避免损失数亿元,担任广西人大立法咨询员、南宁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为立法和执法作了大量的咨询工作。
学高身正吾良师――全国高校教学名师孟勤国
相关信息
第22个教师节在丰收的金秋如期而至,辛勤耕耘于杏坛的园丁们收获了他们的喜悦。9月9日上午,第二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表彰大会在庄严的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从全国高等学校近97万教师中选拔出来的100名杰出代表接受了国家的表彰,荣获了本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表彰称:这些杰出代表身上凝结着人民教师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光荣品质。他们既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又能长期从事基础课教学工作,注重教学改革与实践,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
在学生看来,脱颖而出的孟勤国成为“百佳”之一完全是实至名归。这位16岁便登上讲台的“老”老师,倾心教育数十载,以自己的严格自律、勤勉好学、博学多才赢得了学生的尊敬和爱戴,学生曾用一个极端的词来形容知识魅力、人格魅力“双馨”的他――“完美”。
我们来看看“白描”的孟勤国:
法学博士,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高级访问学者,教授。教育部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会常务理事、广西法学会副会长、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1985年7月至今任教于广西大学法学院,1995年以来历任广西大学法学院院长、党委书记,1997年被武汉大学民商法专业聘为博士生导师。1990年、1993年、2004年3次获得广西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992年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被教育部授予全国优秀教师称号,2001年、2005年连续两届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学成果一等奖,2003年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3年获广西杰出法学家称号。
勤耕不辍 苦心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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