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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继明(清华大学)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南开大学,民进,贴吧蔡继明(清华大学)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起诉百度
蔡继明认为,作为运营方的百度没有尽到对网站内容进行审核的义务,放纵网民在论坛上发布侮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利,对他构成了名誉权、肖像权、姓名权、隐私权的侵害和语言威胁,遂将贴吧的百度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删除贴吧中侵犯其人身权利的言论,关闭蔡继明吧;在百度贴吧主页发表致歉声明,并保持两年以上;提供在“蔡继明吧”上对其进行谩骂和评议威胁者的个人信息,同时索赔精神损失费200万元。蔡继明说,起诉百度并非仅为自己考虑,也是为普通人说句公道话。
庭审结束后,蔡继明接受了羊城晚报记者的专访。
蔡继明说,这次起诉并非单纯为他个人考虑,也是想为那些被互联网曾经伤害或正在伤害的普通人说句公道话:“我们的互联网到底应该朝哪个方向发展?互联网运营商到底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这是这次诉讼的核心。”
百度公司的代理人表示,在互联网环境下,需要严格区分网民和互联网服务商的行为。涉案的百度贴吧属于电子公告服务(即BBS服务),贴吧的名称和帖子内容均由网民发布,按法律规定应由发布者承担责任。百度只是贴吧的经营者,承担的是管理责任,包括事前提示义务和事后管理义务,并非涉案帖子的发布者。上网用户使用电子公告服务系统,应遵守法律法规,并对发布内容负责。发现贴吧中有违反规定的内容后,他们已经及时进行了删除,已经充分地承担了管理责任,因此不承担侵权责任。
蔡教授所称的隐私权在本案中不存在,因为蔡教授早已通过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的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布了手机号码、办公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并通过各种方式长时间在社会上公开,已经不是法律意义上的隐私权保护范畴。蔡教授自己也承认,假日改革方案公布后,他被相关部门确定为媒体三个重点采访对象之一。
百度出示一份公证书,证明现实中使用“蔡继明”这一名字的人在200人以上,不具有排他性,网络用户以“蔡继明”为名创设主题吧,不存在侵犯姓名权的问题。百度公司在接到蔡教授的起诉书后,已经及时删除了涉案的带有侮辱诽谤信息的帖子,目前“蔡继明吧”已被冻结,去年3月底百度公司就已暂停了该吧的发帖和跟进功能。但百度表示拒绝封吧,“公民有在贴吧上发表言论的自由和权利,蔡教授要求关闭涉案贴吧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2010年12月17日海淀法院判决驳回其索赔请求,但要求百度提供出谩骂网民的信息以便蔡继明维护自身权益。
相关评论
清华教授蔡继明因建议将五一长假拆分,网友在百度上设置“蔡继明吧”,蔡继明认为贴吧内语言多为恶意谩骂,起诉百度,索赔210万余元。日前,海淀法院驳回索赔请求,判决百度披露谩骂者的信息。
笔者认为,海淀区人民法院的判决妥善的处理了维护公众人物权利和保障舆论监督之间的关系,通过驳回蔡继明的诉讼请求,间接的确定了保障舆论监督在现代社会生活中的优先地位,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
蔡继明认为,蔡继明吧以他的姓名命名,侵犯了他的姓名权,要求关闭。对此,海淀法院判决认为,“蔡继明吧”只是公众舆论对公众人物和公众事件发表言论的渠道,其本身并无侵害其姓名权的故意。法院的观点实际上承认了维护公众舆论渠道畅通的价值,较之于作为公众人物的姓名权具有优先价值。
实际上蔡继明是希望通过姓名权的诉讼,以达到阻止公众舆论因为其建议取消五一长假而对其进行的负面评价。也就是通过遏制舆论渠道来阻止对于自己名誉的侵犯。海淀法院认为蔡继明吧开办人不是存在侵犯蔡继明姓名权的故意,所以不构成侵权。
随着互联网接入终端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中国人加入网民的行列。网络的普及,论坛、博客、微博的出现,为普通人表达自己的意愿,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近年来很多热点事件的解决,都和网民们广泛的参与有着密切的联系。
笔者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利益多元社会,自然也就是一个表达多元社会。蔡继明作为公众人物,拥有自己的话语表达权利,普通社会公众也自然享有同样的话语表达权利。既然五一长假问题涉及到不同人的利益,引起争论也就是自然而言的。对于五一假期改革持有异议的人连带对于蔡继明本人提出异议,也是合乎常理的。当然,笔者主张要讲道理,不能谩骂,但是考虑到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富有理性,并讲求逻辑地将观点表达出来,所以,一些人的谩骂也算是一种表达方式吧。而作为公众人物,既然自己的观点主张是可以影响到普通民众的生活乃至切身利益的,所以当你选择了运用自己影响力的时候,也就得接受必要的反面意见,接受社会舆论对于自己的不利评价。
百度败诉
一审宣判后,蔡继明曾对媒体表示:“法院认为,百度公司在接到我的申诉后采取了有效措施,无需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我觉得百度没有。我起诉百度的这半年来,‘蔡继明吧’不能登录,也不能发帖,但我要求的是关闭‘蔡继明吧’。而且,如果不能发帖,网民们又到其他的贴吧里去发言骂我,比如‘黄金周吧’、‘五一吧’等。”
对于一审判决中,百度须向蔡继明提供在“蔡继明吧”中对其进行谩骂、侮辱及语言威胁的网络用户信息的要求,蔡继明表示,一审判决后自己未收到任何来自百度提供的用户信息。
“一审认为百度事先不知道,便无责任。但是百度怎么可能不知道呢?”蔡继明表示。
在经过半年等待后,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认为,百度公司怠于履行事后管理的义务,致使网络用户侵犯蔡继明的损害后果扩大,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判决百度赔偿蔡继明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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