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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辙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苏轼,道教,雷州苏辙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司马光因王安石免疫法之害,想恢复差役法,却不知差役法之害相当于免疫法。苏辙说:“自从废除差役法几乎二十年,官吏百姓都未习惯。何况役法关系众多事务,盘根错节十分复杂,实行得慢些,方能审慎详尽。如果不深究事情的始终,轻易地立即推行,恐怕实行之后,又产生各种弊端。现在州县的免役钱,照例有累积剩余,大约够用几年,暂且依旧雇役,到今年为止。催促监督有关官员审议差役法,趁今冬成为法令,来年再行差役法。要使既实行之后,不再有人议论,那就进退都有利了。”司马光又因王安石设《诗经》、《尚书新义》来考取天下士人,想改变科举,另立新的条例。苏辙说:“进士来年秋天考试,没有多少日子了,而议论不及时决定。诗赋虽然是小技,但要讲究声律,用的功夫不浅。至于治经书,诵读和讲解,尤其不是轻易的事。总之,来年都还不能实行。请求来年的考试,一切还照旧,惟有经书的释义兼取注疏及各家议论,或提出应举者自己的见解,不专用王安石的学说。并罢去对律令释义的考试,使应举的人知道有定论,一心一意做学问,以待选拔考试,然后慢慢地议论元�v五年以后科举的条例,也不算晚。”但司马光都不听。
同年八月,被任命为起居郎,苏辙上疏请辞,旋即权任中书舍人,不久后正式担任中书舍人。
起初,神宗因西夏内乱而派兵进攻,于是在熙河增设兰州,在延安增设安疆、米脂等五寨。元�v二年(1087年),西夏派使者贺哲宗登位,使者返回,尚未出境,西夏又派使者入境。朝廷知道他们有请求兰州、五寨土地的意思,大臣讨论守或弃尚未决定。苏辙建议答应西夏所请,朝廷便允许还西夏五寨。
元�v四年(1089年),苏辙权任吏部尚书。八月,任贺辽国生辰国信使,与刑部侍郎赵君锡出使辽国。
拜相参政
元�v五年(1090年)五月,苏辙被任命为龙图阁直学士、御史中丞。十二月,任龙图阁学士。
元�v六年(1091年)二月,任中大夫、守尚书右丞。当时苏轼遭人排挤,乞求外任,苏辙也随兄连上四札,也乞外任,但未获准许。
元�v七年(1092年)四月,朝廷命苏辙代理太尉、充任册皇后告期使。六月,任太中大夫、守门下侍郎。十一月,朝廷因郊祀天地而特加苏辙为护军,进爵开国伯,实封食邑二百户。
连遭贬谪
元�v八年(1093年),哲宗亲政,新法派重新得势。
绍圣元年(1094年),门下侍郎李清臣主持科考,出题批驳元�v政事。他上书反对哲宗恢复熙宁新法,被贬知汝州。过了几个月,元丰时诸臣都在朝廷任职,再贬苏辙为左朝议大夫、知袁州。未到任,又于七月降为左朝议大夫、试少府监,分司南京,筠州居住处分。苏辙治州有优异政绩,等到他被罢免离开,州里父老送别他的人都呜咽流涕,延绵数十里不断。
绍圣四年(1097年)二月,苏辙又被贬为化州别驾,安置雷州处分。此时,苏轼也被贬为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五月十一日,兄弟二人再次相遇于藤州,苏辙送苏轼赴海南。六月十一日诀别于海滨。元符元年(1098年),移至循州安置。元符二年(1099年),作《龙川略志序》、《龙川别志序》、《春秋传后序》。
元符三年(1100年),宋徽宗即位,苏辙移永州、岳州安置,不久受任为濠州团练副使,岳州居住。十一月,复职太中大夫,提举凤翔上清太平宫。因有田产在颍川,他便前往居住。
建中靖国元年(1101年)七月,苏轼在常州(今江苏常州)去世,临终前以不见苏辙为憾。苏辙得知后,在悲痛中为其撰祭文,不久又作《追和轼归去来词》,其后作《东坡先生墓志铭》。
崇宁元年(1102年)五月,宰相蔡京当国,党祸复起,苏轼等已去世的元�v党人,原追复官告并缴纳;苏辙等在世之人,并不与在京差遣。同年,朝廷削苏辙五官,降授朝议大夫。
崇宁二年(1103年),苏辙为避祸,独自迁居汝南。十月,朝廷罢苏辙提举太平宫之职。苏辙住在许州,又被授以太中大夫致仕。
潜居颍滨
崇宁三年(1104年)正月,苏辙在颍川定居,因感于元�v时人所剩无几,于是筑室曰“遗老斋”,自号“颍滨遗老”,终日读书著述、默坐参禅,谢绝宾客,决口不谈时事,将所感皆寄托于诗中。
崇宁五年(1106年)九月,撰成《颍滨遗老传》及《栾城后集序》。次年,著《论语拾遗》。
大观二年(1108年),苏辙复任朝议大夫,迁任中大夫。
政和元年(1111年),撰成《栾城第三集序》。
政和二年(1112年)春,游颍昌西湖,泛�Y水,并有诗作。九月,以太中大夫职致仕。十月三日(10月25日),苏辙逝世,享年七十四岁。十二月,朝廷追复苏辙为端明殿学士,特赠宣奉大夫。原拟葬苏辙于眉州祖茔,但后来仍葬苏辙于郏县小峨眉山苏轼墓旁。
南宋绍兴(1131年―1162年)年间,因其子苏迟显贵,苏辙获赠太师,封魏国公;夫人史氏赠楚国太夫人。
淳熙元年(1174年),经礼部尚书赵雄奏请,宋孝宗特敕追谥为“文定”。
主要成就
政治
苏辙在政治上反对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认为青苗法“以钱贷民,使出息二分,本以救民,非为利也;然出纳之际,吏缘为奸,虽有法不能禁;钱入民手,虽良民不免妄用;及其纳钱,虽富民不免逾限。如此,则恐鞭棰必用,州县之事不胜烦矣。“王安石听后,亦颇觉有理。
宋哲宗初年”元�v更化“,苏辙在京师,多所论议。当时司马光变熙宁之法,废除雇役法,恢复差役法,苏辙极言不可。他的这类政治主张,与其兄苏轼基本相同。《宋史》称其“论事精确,修辞简严,未必劣于其兄。”
水利
在回河之争中,苏辙与右相范纯仁等主张维持北流,反对文彦博等回河东流之议复起。苏辙虽多次上疏反对,但以高太后为主的中枢始终倾向东流,虽时停时作,至元�v七年(1092年)十月河水已大部东流。绍圣元年(1094年),“尽闭北流,全河之水东还故道”。
这次黄河回复东流,不过仅仅五年时间,至元符二年(1099年),黄河于内黄决口,东流断绝,主流又趋向北流,仍至乾宁军一带入海。积极主张回河的吴安持、郑佑、李仲、李伟等被朝廷加罪,结束了第三次回河的争论。
文学
政论与史论苏辙生平学问深受其父兄影响,他在《历代论引》中说:“予少而力学,先君,予师也;亡兄子瞻,予师友也。父兄之学,皆以古今成败得失为议论之要。”他虽自称“其学出于孟子”,而实则“遍观乎百家”。在《历代论》中多论古今得失成败,又撰有《古史》,用意亦在于此。
苏辙对于前辈学人,亦尊韩、欧,政治思想,亦近于欧。但韩、欧辟佛道,而苏辙不然。苏辙的文章,与父兄并称当代大家。与父兄相比,虽有所不及,但亦自有特点。
他擅长政论和史论,在政论中纵谈天下大事,如《新论》三篇,纵谈天下大事,论断相当确切。《上皇帝书》说“今世之患,莫急于无财”,亦切中肯綮。史论同父兄一样,针对时弊,古为今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