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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灏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深圳,特区,小平李灏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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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灏,男,汉族,1926年12月出生,广东电白人,高中时在高州中学就读后来中山大学毕业,1947年10月参加革命,1949年2月加人中国共产党。历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广东省副省长、深圳市市长,深圳市委书记,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
个人简介
李灏(1926年12月―),1926年12月出生于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县人, 中山大学毕业,中共党员,高中时在高州中学就读后来中山大学毕业,1947年10月参加革命,1949年2月加人 中国共产党。曾任桂边纵队营教导员。建国后,历任 电白县人民政府科长,国家计委农林局、国家经委农林局组第,国家建委办公室副主任,国务院工交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建委研究室主任、副秘书长,国家进出口委员会副秘书长,国家经委委员、秘书长,国务院副秘书长, 广东省副省长兼 深圳市市长,中共深圳市委书记,深圳市市长,中共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共十三大、十四大代表,第七届、八届全国人大代表。
李灏是上世纪80年代至九十年代锐意改革的政府官员的代表性人物。1985年自国务院副秘书长调深圳工作的李灏,是深圳特区历史上任期最长的市委书记。在20世纪80年代,他一手推动特区的进一步思想解放和改革进程。在历时半年多于11月30日揭晓的中国改革开放30年的相关评比中,他以高票当选人物评选最高奖项――“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名杰出人物”,并获选“中国改革开放30年30名社会人物”。2007年8月荣获推动中国证券市场杰出贡献人物。
他的改革意识和施政智慧使得 深圳一直很“特区”,担负了起改革的试点和开放的窗口双重功能。
李灏在担任 深圳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大力推动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建立。现任 深圳市政府高级顾问,并于2005年组建深圳特区经济研究会,任会长。曾经在1992年全程陪同邓小平同志南巡。
个人履历
1947年10月参加革命。
1953年起,先后在国家经委、计委、建委等单位工作,曾任国务院工交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国家建委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国家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专职委员, 对外经济贸易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经委秘书长。
1983年后,任国务院副秘书长、国务院机关党组副书记。
1985年08月,任 广东省副省长、 深圳市市长,
1986年05月,任深圳市委书记兼深圳市市长。
1993年03月,任中共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2005年12月,组建 深圳特区经济研究会,任会长。
主政深圳期间
重要事件
股市书之九大推手
中国资本市场20年十大股市改革闯将
任职深圳市委书记后,他力推深圳改革开放。在他的任期内,深圳成立了全国第一家外汇调剂中心,1985年颁布了《国营企业股份化试点暂行规定》,成立了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李灏还为经济特区争取到了最重要的资源――特区立法权。
1986年,深圳市政府制定了《深圳经济特区国营企业股份制试点的暂行规定》,一些企业根据规定进行了股份制改造,有的还向社会公众发行了股票。1988年4月1日,深圳发展银行的股票首次开始实行柜台交易。这时,探索建立资本市场,特别是创办一个股票集中交易的市场,历史性地摆到深圳决策者的面前。
1987年7月22日,深圳市投资管理公司成立。该公司是管理市属国有资产的专门机构,是市属国有的控股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我市改革市属国有资产管理方式,实行政企分开的大胆尝试。
1987年9月27日,第一家证券公司――深圳经济特区证券公司成立。
1987年12月29日,我国第一家由国家、企业、私人三方合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开业。
1988年4月11日,深发展普通股挂牌上市买卖。
1999年12月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成立。
1991年10月31日,首家B股深南玻B公开招股。这是中国股份制企业首次发行B股。
精彩语录
“有了改革权限当市长才有点意思”
1984年深圳推出工资改革方案,改革了劳动分配制度,可是广东省认为标准太高了,要求停止执行,这说明改革也是可以否定的。我就问,“改革是个系统工程,不能这可以改那不可以改,可不可以突破现行一些不合时宜的做法?”他点头同意。有了这个权,我觉得来深圳就有点意思啦,否则一点意思没有。
“建深交所是先生孩子后领结婚证”
我们说的是集中交易,是“试业”,没用“正式开业”这个词。上海证券交易所是12月15日正式开业的,我们是12月1日试营业的,也没搞仪式。可以说,深圳的证券市场是先生出“孩子”后领“结婚证”的。
“深圳应多点危机意识”
李灏说,深圳应该牢牢抓住“改革试验田”的定位,要有勇于试验的自觉。而且,深圳对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总结还不够,应该多一些总结,多一些危机意识。
一个改革者 一个明白人
按国际规则打篮球
调整只是改革的前奏,改革才是更大的硬仗。只有突破体制障碍,推动制度创新,才能跳出“放―乱―收”的怪圈。
计划为主还是市场调节为主?曾经争论不休。深圳的改革试验,就是在检验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是否“兼容”。李灏在接受上海《文汇报》记者采访时提出,深圳的改革要朝着“按国际规则打篮球”的方向推进。“按国际规则打篮球”,有意避开了姓“社”姓“资”的争论。既参照国际惯例,又从实际出发,走出自己的新路,这是深圳改革的重要特色。
李灏导演了一系列波澜壮阔的改革大戏。他说,深圳的改革,不是一开始就有一套完整的计划,而是在实践中遇到问题不得不去解决,改革是被逼出来的。一些问题解决了,可为以后的改革铺路。先易后难,步步为营,由单兵突进演变到综合配套。深圳迎来了改革出台最为密集的黄金期。
见效最快的改革是建立外汇调剂市场。李灏上任不久,遇到著名的“特发外汇案”。深圳特发公司参与“倒卖”外汇,被中纪委派出的专案组调查,专案组准备拘捕特发公司总经理和一名副总经理。李灏了解案件经过后,认为深圳已在准备外汇调剂改革,特发公司做的合理不合法,外汇也只在自己企业内部调整,个人没有从中牟利,不应该抓人。“特发外汇案”给李灏的震动很大:同一件事情,置于不同的政策法律环境就会有不同的解读,就会有不同的结局。深圳特区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若不建立新的“游戏规则”,各项工作就如同捆住手脚,无法施展。不改革外汇制度,诸如“倒汇”的问题还会发生;不建立外汇调剂市场,发展外向型经济就是一句空话。李灏上任后主持召开的第一次市长办公会,有针对性地提出建立外汇调剂中心等四个机构。
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这项被称为阻力最大的改革,在深圳破冰。1987年12月1日,深圳会堂座无虚席,一场从未有过的土地拍卖会吸引了世界的目光。李灏陪同李铁映、周建南、刘鸿儒等悄悄坐在后排,前来观摩的还有参加全国市长培训班的市长们。这一天,敲响了新中国历史上土地拍卖“第一槌”。土地在中国是一个十分敏感的话题,《宪法》第十条第四款明确写着:“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改革突入到禁区,要“冒天下之大不韪”,“违宪”这项罪名可是不轻。李灏不是鲁莽之人,在实际操作中慎之又慎。派人考察香港土地制度,几度邀请专家学者来深圳专题研讨。不仅如此,他还到北京全国人大面见彭真委员长、王汉斌秘书长,直陈土地制度的弊端。正是由于深圳的改革实践,七届全国人大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第十条第四款修改为:“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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