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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猛(法学博士)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湖北省,法学院,中国万猛(法学博士)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万猛(Wan Meng), 法学博士,教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美国夏威夷大学访问教授、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客座研究员、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世界法学家协会(WJA)会员、中国仲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高校财税法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国际法学会副会长等。2018年8月 24 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
,简介
万猛从武汉海事法院院长转行到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学院副院长暨法律系主任,现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男,1964年4月出生,石首市大垸乡合民村人, 在兄妹7人中排行第七。武汉大学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曾两次见义勇为荣立三等功,2000年“湖北省杰出青年卫士”。
生平
1979年9月,万猛进入荆州师范专科学校外语系学习英美语言与文学;1982年7月毕业后,分配到石首市第二中学当英语老师。1985年7月,21岁的万猛以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被武汉大学法学院录取为法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1996年,他被公派到英国伦敦大学玛利皇后学院商法研究中心从事为期一年的博士后研究工作,出版个人专著《英美证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一书、与指导老师合著《中国金融市场的法律问题》一书期满后,他谢绝英国渣打银行慕名挽留,毅然回到了祖国。 1997年,万猛从英国学成回国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庭长,2000年7月起担任武汉海事法院院长。针对海事法院的专业性,他在审理涉外案件时,注重突出国家主权原则、平等原则,尊重国际惯例,遵守国际条约,尊重当事人的法律管辖选择和适用外国法,树立了我国法院的良好形象。
1999年夏季,万猛受省委、省政府指派,带领防汛抗洪督查组进驻沙市农场防汛指挥部。此时,万猛的妻子刘毅正在36岁高龄初孕之中,且已生病卧床一月有余。他将生病的妻子安排在岳母家中,即奔赴了抗洪第一线。个人被评为防汛抗洪督查先进工作者。
1979年9月至1982年7月――湖北省荆州师范专科学校外语系学习英美语言与文学;1982年7月至1985年9月――湖北省石首市第二中学讲授英语;1985年7月至1987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硕士学位;1987年7月至1991年9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审判与研究工作;1991年9月至1994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攻读国际经济法专业博士学位;1994年7月至1996年9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从事经济审判工作;1996年9月至1997年10月――伦敦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1997年10月至2000年7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济审判庭副庭长、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00年7月至2002年010月――任武汉海事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三级高级法官;2002年10月――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任教。
1999年4月开始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2018年8月 24 日,被最高人民法院聘任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首批专家委员。
成就及荣誉
基于万猛在法学领域的丰硕成果,1999年4月6日,他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特决定发给政府特殊津贴并颁发证书;基于万猛见义勇为的突出表现,1999年10月,他被授予"湖北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荣誉称号,并被评为"湖北省十大杰出青年"之首。
工作之余,万猛积极从事学术研究,出版《企业集团若干法律问题探讨》、《银行法原理》和50万字的《国际金融法专论》。兼任英国伦敦国际银行金融与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美国南卫理公会大学国际银行与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武汉工业大学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教授等。曾被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中国法官协会会长马原誉为"为中国法官争光的年轻法官"!
1〈〈英美证券法律制度比较研究〉〉(博士论文),1998年10月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2.高等学校法学教材〈〈国际经济法学〉〉(合著),1994年5月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1995年12月30日获第三届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教材国家教委中青年奖);3. 《法学核心课程同步分类词汇手册(中英对照)》(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1月出版;;4.《国际经济法成案研究》(合著),1995年3月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5.《国际商贸惯例大全》(编委兼撰稿人),1994年武汉工业大学出版社出版;6.《美国市场经济体制》(合著),1994年3月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7.〈〈涉外经济实务与国际惯例〉〉(合著),1993年3月武汉大学出版社出版;8.〈〈中国与关贸总协定――著名法学家谈“入关”〉〉(合著),1992年12月武汉出版社出版;9.〈〈论判决撤消滥用职权的行政行为〉〉,载于〈〈行政审判实践与研究〉〉,1991年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10.〈〈论提单争议的法律适用〉〉,载于〈〈第七届全国海事审判专题研讨会论文集〉〉,1998年7月 大连;11.〈〈审理税务行政案件的几个法律问题〉〉,载于〈〈人民司法〉〉,1990年第二期(获该刊1990年度优秀论文征文荣誉奖);12.〈〈企业集团若干法律问题探讨〉〉,载于〈〈通向21世纪的中国法制之路〉〉,1999年3月中国青年出版社出版;13.〈〈行政审判有关问题探讨(上)〉〉,载于〈〈律师世界〉〉1991年第三期;14.《行政机关有关问题探讨(下)》,载于《律师世界》1991年第四期;15.《行政机关不作为也会“吃官司”》,载于《地方政治与行政》1991年第1、2期;16.《案例分析》,湖北省行政学会1990年7月刊印;18.FINANCIAL REGULATION IN THE GREAT CHINA AREA:Chinese mainland,TAIWAN AND HONGKONG SAR,合著,KLUWER LAW INTERNATIONAL 2000年第一版;19.《WTO对我国法制建设的影响》,2001年4月为湖北省委政府提出的专题报告;20.《论涉嫌海盗犯罪中海事请求人权利之保护》,载于《判解研究》2001年第3期;
21. 《银行保理业务风险的法律分析》,载于《中国金融》2004年第1期;
22.《信用证开证担保中的法律问题》,载于《法律适用》2004年第3期。
23. 《金融风险与监管》北京市教委社科面上项目号。
24.《金融风险与监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年6月出版。
25. 《跨国法律人才的培养》,载于《中国大学教学》2009年第10期。
最新资料
万 猛:中日坐下谈的可能性最大 不赞成抵制日货凤凰财经 申海娇中日钓鱼岛争端持续发酵,在今天上午举行的达沃斯论坛上,中国贸仲、海仲仲裁员,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院长万猛对凤凰财经表示,中日双方坐下来谈的可能性最大,同时并不支持抵制日货。
万猛认为,中日直接发生战争冲突的可能性很小,如果发生这种冲突,将对中日的经济贸易产生巨大的影响,双方的领导人应该都不想看到这种情况。他认为美国并不希望日本继续采取造成双方关系危险的局面,而双方坐下来谈的可能性最大。
万猛并不同意支持日货,“我也开日本车,不是就说我支持日本或者喜欢日本,经济全球化美国人也穿中国衣服,不可能分家。”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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