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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孔子,长子,公元曾子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曾子烹彘(猪)
【原文】:曾子之妻之市,其子随之而泣。其母曰:“女还,顾反为女杀彘。”妻适市来,曾子欲捕彘杀之。妻止之曰:“特与婴儿戏耳。”曾子曰:“婴儿非与戏也。婴儿非有智也,待父母而学者也,听父母之教。今子欺之,是教子欺也。母欺子,子而不信其母,非所以成教也。”遂烹彘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译文】:曾子的夫人到集市上去,他的儿子哭着闹着要跟着去。他的母亲对他说:“你先回家待着,待会儿我回来杀猪给你吃。”她刚从集市上回来,曾子就要捉猪去杀。她就劝止说:“只不过是跟孩子开玩笑罢了。”曾子说:“妻子,可不能跟他开玩笑啊!小孩子没有思考和判断能力,要向父母亲学习,听从父母亲给予的正确的教导。现在你欺骗他,这是教孩子骗人啊!母亲欺骗儿子,儿子就不再相信自己的母亲了,这不是实现教育的方法。” 于是曾子就杀猪煮肉给孩子吃。
曾子避席
“曾子避席”出自《孝经》,是一个非常著名的故事。曾子是孔子的弟子,有一次他在孔子身边侍坐,孔子就问他:“以前的圣贤之王有至高无上的德行,精要奥妙的理论,用来教导天下之人,人们就能和睦相处,君王和臣下之间也没有不满,你知道它们是什么吗?”曾子听了,明白老师孔子是要指点他最深刻的道理,于是立刻从坐着的席子上站起来,走到席子外面,恭恭敬敬地回答道:“我不够聪明,哪里能知道,还请老师把这些道理教给我。”
在这里,“避席”是一种非常礼貌的行为,当曾子听到老师要向他传授时,他站起身来,走到席子外向老师请教,是为了表示他对老师的尊重。曾子懂礼貌的故事被后人传诵,很多人都向他学习。
不受君邑
原文:曾子衣敝衣以耕,鲁君使人往致邑焉,曰:“请以此修衣。”曾子不受。反,复往,又不受,使者曰:“先生非求于人,人则献之,奚为不受?”曾子曰:“臣闻之,受人者畏人,予人者骄人;纵子有赐不我骄也,我能勿畏乎?”终不受。孔子闻之曰:“参之言,足以全其节也。”
【译文】: 曾子穿着很破旧的衣服在耕田,鲁国的国君派人要封给他一块采邑,曾子坚决不受。再送来,曾子还是不受。使者说,这又不是先生你向人要求的,是别人献给你的,你为什么不受。曾子说,我听说,接受别人馈赠的人就会害怕得罪馈赠者;给了人家东西的人,就会对受东西的人显露骄色。那么,就算国君赏赐我的采邑而不对我显露一点骄色,但我能不因此害怕得罪他吗?孔子知道了这件事,孔子说,曾参的话,是足以保全他的节操的。
历代颂赞
曾参在孔学中的地位,很长时间以来未被人们所认识。上承孔子道统,下开思孟学派,这一学术地位,是唐、宋以后才为一些人所逐步承认。历代对曾参的封赠与奉祀情况如下:
唐代
总章元年(公元668年)四月,唐高宗赠曾参为太子少保。此为对曾参赠官之始。
太极元年(公元712年),唐睿宗加赠曾参太子太保,配享孔子庙堂。此为曾参配享之始。
开元八年(公元720年),唐玄宗定曾参位次,诏曰:“曾子大孝,德冠群列,特为塑像,坐于十哲之次”。同年,唐玄宗勒礼部尚书苏�撰《曾子赞》。
开元二十七年(公元739年)八月,唐玄宗赠曾参为�伯。此为曾参赠爵之始。
五代
后唐长兴三年(公元932年),唐明宗罢二十一先儒,改以曾参与七十一子图形四壁,世称七十二贤,合计共八十二人。曾参名为七十二弟子之位,实为“文宣王庙,四壁英贤”,每逢祭祀,面前陈脯、盐等物以祭。
宋代
建隆元年(公元960年),宋太祖命文臣时廷臣撰《曾参赞》。
大中祥符二年(公元1009年)五月,宋真宗晋曾参为瑕丘侯。因犯孔子讳,于政和元年(公元1111年)六月,改瑕丘侯为武城侯。
绍兴十四年(公元1144年)宋高宗御制《曾子像赞》。
咸淳三年(公元1267)二月,宋度宗升曾参为成阝 国公,配先圣,居正位之西,面东。至此颜、曾、思、孟四配始定。
元代
大德十年(公元1306年),元成宗颁降初献成阝 国公乐章。成阝 国公酌献、奏《成安之曲》。
初献成阝 国公乐章内容是:“心传忠恕,一以贯之;爰述大学,百世训彝;惠我光明,遵闻行之;继圣迪后,是享是宜。”
延�三年(公元1316年)七月,元仁宗降诏,春秋祭祀先圣,以颜子、曾子、子思子、孟子为配享。
至顺元年(公元1330年)七月,元文宗加封曾参为成阝国宗圣公。此为曾参封圣之始。
至顺二年(公元1331年),元文宗进封颜子为复圣公、曾子为宗圣公、子思子为述圣公、孟子为亚圣公。命词臣为制,书一代为典,崇敬备至。
明代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明太祖颁《释奠仪节》,四配位前,每位羊一、豕一、登一、钅刑 一、笾豆各十、缚簋各一、爵三、帛一、篚一、口一。
弘治四年(公元1491年),明孝宗派官祭祀曾参并颁发祭文。
正德元年(公元1506年),山东巡抚赵璜、巡按李玑奏准,照弘治四年例,春秋次丁有司,永远致祭曾参专庙。嘉靖以后,嘉祥曾参专庙,每逢二、八月,翰博主祭上丁,地方官主祭次丁。明清两代均遵循未改。
嘉靖九年(公元1530年),礼部召集诸大臣议事,一致认为:人以圣人为至圣,圣人以孔子为至。宋真宗称孔子为至圣,其意以备。今宜于孔子神位题“至圣先师孔子”,去其王号及“大成文宣”之称。其四配称,“复圣颜子”、“宗圣曾子”、“述圣子思子”、“亚圣孟子”。
嘉靖十四年(公元1535年),明世宗改为曾参为宗圣曾子,并敕封曾参之妻公羊氏为成阝 国一品夫人。
清代
康熙二十八年(公元1689年)闰三月十六日,清圣祖颁发御制《宗圣赞》。
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八月初五日,清世宗书赠宗圣殿匾额“道传一贯”。
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二月二十八日,清高宗亲制《宗圣赞》(勒于碑石),并派官至嘉祥宗圣庙致祭曾参。
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颁发元圣周公及复、宗、述、亚四圣祭器,以备陈设之用,当经山东巡抚专委东昌府同知陈王来 赴江南制造。赐宗圣曾子庙: 钅刑 一件、缚十件、簋十件、笾四十件、爵十一支、帛匣五件(竹笾、木匣、余皆铜器);宗圣:爵三、钅刑 一、缚二、簋二、笾八、豆八、帛匣一;两配:各爵一、缚一、簋一、笾四、豆四、帛匣一;两庑:各三坛、爵三、缚三、簋三、笾十二、豆十二、帛匣一;宗圣夫人殿、启圣王殿、两庑,祭器可调使用。
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三月四日、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三月七日、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三月二十七日,清高宗亦亲制祭文,并派官至嘉祥宗圣庙祭祀曾参。
人物地位
孔子去世后,曾参聚徒讲学,有不少弟子,相传他就是儒家子思、孟子一派的创始人。曾参在孔门弟子的地位原本不太高,不入“孔门十哲”之列,直到颜渊配享孔子后才升为“十哲”之一。唐玄宗时追封为“伯”。中唐以后,随着孟子地位的上升,曾参的地位也随之步步高升。北宋徽宗时加封为“武城侯”,南宋度宗时加封为“国公”,元至顺元年加封为“宗圣公”,到明世宗时改称为“宗圣”,地位仅次于“复圣”颜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