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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垫支的品鉴白酒核销回来如何做账?
财政,支出,事业单位提前垫支的品鉴白酒核销回来如何做账?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提前垫支的品鉴白酒核销回来如何做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提前垫支的品鉴白酒可以先挂其他应收款,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借 其他应收款,
贷 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然后核销回来,可以凭老板签字同意报销的出库单或领料单(或者发票)冲其他应收款,账务处理如下:
借 销售成本
贷 其他应收款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业务上作为销售费用开支,税务处理上视同销售,仓库管理作为出货处理。
具体会计账务处理如下:
借: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按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按市价计算)
-应交消费税(按市价计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行政事业单位的先垫资、后收到财政拨款现象,由于实行收付实现制,所以不用特意进行账务处理,只需按照正常收支进行核算就行:垫资支出时,直接计入“经费支出”(行政单位)或者“事业支出”(事业单位)下的“财政拨款支出”(行政单位)或者“财政补助支出”(事业单位)明细科目中,年末按照正常收支结转程序进行结转,将该支出转入“财政拨款结转”(行政单位)或者“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单位)科目;次年收到相应的财政拨款时,行政单位直接记入“财政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直接记入“财政补助收入”,次年末收支结转时,该项拨款收入转入“财政拨款结转”(行政单位)或者“财政补助结转”(事业单位)科目,自然填补了上年的垫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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