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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金梅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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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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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金梅,人称“祥嫂”,是香港已故粤剧名伶邓永祥第四任的妻子。她与邓永祥于1965年开始同居,诞下四子女,并在1992年正式结婚。自邓永祥于1997年去世后,她与邓永祥的子女卷入了邓家争产事件。,
简介
洪金梅,人称“祥嫂”,是香港已故粤剧名伶邓永祥第四任的妻子。她与邓永祥于1965年开始同居,诞下四子女,并在1992年正式结婚。自邓永祥于1997年去世后,她与邓永祥的子女卷入了邓家争产事件。
1997年,邓永祥之发妻,首先将永祥大厦的壹成业权,捐赠予东华三院,引起其他成员的争议。
生平
洪金梅于1945年10月出生,1965年与人称“新马师曾”的邓永祥开始同居,诞下四子女,并在1992年正式结婚。她四个子女包括邓兆尊、邓兆荣、邓翠玉(邓小艾)和邓碧玉。
1997年邓永祥去世,洪金梅与四子女卷入了邓家争产事件。当时她与新马师曾在永祥大厦家中录影无线电视慈善节目《欢乐满东华》之后,被香港传媒录影到她的弟妹在永祥大厦内为事情争执。自此被揭发洪金梅为新马师曾财产分配问题分为两派,一派以洪金梅为主,一派以她四个子女为主。她在事件中一直极为缄默,至1997年4月21日新马师曾去世,洪金梅才公开作出回应,对她四个子女的攻击作出措辞严厉的指摘,终而就遗产分配问题而对簿公堂。
至2006年7月7日,香港法庭对争产案作出裁决,裁定洪金梅败诉,并被裁判法官批评是“非常差的证人”。其后她于同年十月自己61岁寿宴上,宣布家中各人正式和解。
1997年,洪金梅将永祥大厦的壹成业权,捐赠予东华三院,引起其他成员的争议。
其十一妹洪国华为霍英东继子霍文芳之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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