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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宋江知道最后的结局,他还会诏安吗?
梁山,朝廷,李逵如果宋江知道最后的结局,他还会诏安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那么,在砸烂国家机器和成为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之外,有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也就是说,如果宋江不投降,有没有别的选择?有,只是宋江不想。独立于朝廷,“非挟泰山以超北海之类”,“是不为也,非不能也”。借用萨特的话,是英雄把自己变成英雄,懦夫把自己变成懦夫。如果有一种独立的精神力量自外于国家纲常,宋江完全有可能自立于梁山。但问题是,在体制之外,宋江不可能活得自在。“雁过留声,人过留名”,在他看来,只有荣耀在史书里的荣耀,才是真的荣耀;成功在别人目光里的成功,才是真的成功。他想不出,一个人怎么可能不依赖国家而自得其乐?谁来奖惩他的功过?谁来记录他的操行?没有国家眼睛的注视,他手足无措。
因此,这场较量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且不说梁山的武器、装备无法和赵宋集团抗衡,即使在精神上,梁山就首先输给了朝廷。
三、千百年后,我们知道,宋江缺少的是一种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认为,人自上天得来的生命天然地享有追求幸福和尊严的权利;这种权利在不伤害他人的前提下,并不需要其他人的认同;个人应当成为自身价值的最终裁判者,并要为其担负主要责任。
若拿这样一种标准去衡量《水浒》人物的话,宋江可能还比不上被他杀死的阎婆惜。这个流落他乡的妙龄女子,这个熟悉通俗、民族以及原生态等多种唱法的实力派歌手,这个大宋王朝的“超级女生”,因老父病故,无钱葬埋,被家母典卖给宋江做丫头。但她并没有像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女人一样,屈从于国家道德的严厉指令,做一个“孝义黑三郎”的无名花瓶。她要在年华将逝之前,尽情享受生命本身的绚烂和美好。说到底,她只想关起门来,过一个正常女人的日子。
然而,正是这种近乎本能的生活态度刺激了宋江,照亮了宋江生命深处的黑暗、卑微以及像蚁穴一样的苦毒和虚无。他可以忍受这个女人得寸进尺的物质勒索,但他无法忍受这个女人对他生命信条的藐视和敌意。在他看来,这个女人无意中揭开的秘密,是对他的最大挑衅。于是,他恼羞成怒,挥刀相向。
第二个具有明显个人主义倾向的人物是燕青。这个大宋王朝的超级帅哥,这个吹拉弹唱无所不能的当行演员,这个在摔跤、射箭等多项群众性比赛中荣获金奖的体育明星,因自幼父母双亡,被卢员外聘为高级雇员。后因吴用使计,随主人上了梁山。出生入死,备尝辛酸。功成名就之际,却纳还官诰,长揖主人而去。临别时,他企图说服主人“寻个僻净去处,以终天年”,但被卢俊义断然拒绝。卢说:“自从梁山泊归顺宋朝已来,北破辽兵,南征方腊,勤劳不易,边塞苦楚,弟兄殒折,幸存我一家二人性命。正要衣锦还乡,图个封妻荫子,你如何却寻这等没结果?”燕青笑道:“主人差矣。小乙此去,正有结果。只恐主人此去,定无结果。”言讫,堕泪如雨,浪迹天涯而去。
这个见多识广、义气深重的汉子,当初跟随卢俊义南征北讨,只是为补报主人的养育之恩,并不是真的赞同征剿。一旦主人的心愿已了,他便只想返还自我,做个笑傲江湖的了身汉。这种剔骨还父、剜肉还母、为而不争、功成而不居的精神,唯大智大勇者方能。
最后我要说一说晁盖。这个梁山基业的重要缔造人,这个自王伦以来的领导核心,因不主张招安,而乐得在梁山与众兄弟行侠仗义,逍遥自在,被今人目为“胸无大志”的“草莽匹夫”。若从传统政治学的权谋机诈,为进官僚体制不择手段的功利主义立场上看,晁盖也许够不上“深谋远虑”,但这仍然是一种低级政治学中的庸俗见解。且不说“招安”是不是“大志”,单从结果来看,南征方腊,十损其八,宋江和他的一百零七位兄弟只有三十六人全身而还,连宋江本人都落得个赐酒药死的下场,就说明招安是一场领导者错误发动的、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梁山带来严重灾难的败举。圣经上说,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生命,有什么益处呢?本想扬名立万,燕然勒石,最后却死无葬身之地,难道这就是所谓的“大志”?如果晁盖不死,也许他没有能力并吞海内,取赵宋而代之,但以他重情尚义的立场,他如何肯攻打方腊,落得个兔死狗烹的下场?也许有人说,大宋疆域广阔,晁盖即使不投降,守住梁山又能怎样?我说,在一个大一统帝国的版图上,有梁山和没有梁山是不一样的:有梁山,就等于在集权帝国的内部划出了一块自治的地方,天下的英雄好汉就可以汇聚那里,就使得无数被体制挤压被官府追杀的人有了用脚投票的可能。
而最终是晁的中箭身亡改变了这一切。临死之际,他留下遗言:“若那个捉得射死我的,便叫他做梁山泊主。”这等于明白无误地告诉众人,不可让宋江做山寨之主。因为所有的弟兄都知道,凭宋江的那两下三脚猫功夫,根本不可能捉住力敌万人的史文恭。而最终通过分化瓦解晁盖旧部,假意让与没有根基的卢俊义等办法,宋江成功地完成了权力交替,成为继晁盖之后的领导核心。
四、宋江一上台,就把“招安”作为一项基本“山策”来抓。他先是通过好言相劝打压了武松、鲁智深等主战派将领的反对意见,又通过呵斥、威吓等办法安定了李逵等心腹干将的谋反之心,进而不惜一切手段拉拢了一批像呼延灼、徐宁、卢俊义这样的中上流人士入伙梁山,来扩大“招安”的民意基础。这样,“招安派”的主张就占了上风,宋江的投降主义路线就成了梁山的路线,不同意见完全被雪藏起来。
而这种好同恶异、强加于人、权力最大者说了算的方针,正是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的根本特征。只要符合“整体利益”,为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千万人的生命,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团聚,每一个个体生命的独立、尊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在个人主义者看来,手段和目的是不可分割的,手段就是目的;而在一个信奉“集团主义”道德的人看来,目的可以说明手段的正当性。只要是领导集团的命令——最后总是简化为领导个人的命令——就没有什么事情是不能干的。吴用秉承宋江旨意,为赚卢俊义上山,可以害得他家破人亡;宋江为了保住自己的一世清名,可以将生死兄弟李逵谋杀。
在这种道德观的支配下,个体不允许有运用良心判断是非的自由。他的尊严、地位、发言权以及伤害别人的能力,取决于它在这个暴力集团中的位置,而不是他的勤勉、才智和有益于公众的道德水平。虽然从表面上看,这种想成为某个集团成员的渴望,往往是出于对某种理想的无私热忱,就像宋江天天把“忠义”挂在嘴边一样,但实际上,这种对权力秩序有强烈依恋情结的人,从来就没有什么一以贯之的信念,掩盖在热忱之下的通常是一种单纯的对权力本身的热爱。
这么说,并不是打算对那些挥刀自宫、主动入怀、一朝得势后便仗势欺人的人予以宽容,实际上,即使在大宋朝也不是所有的小吏都像宋江一样地高耸尊臀。看《水浒》,我们知道,征方腊何尝是宋徽宗的主意?为领王命,宋江不惜乔装打扮,急急请缨,说动宿太尉保奏,才得到了杀人的许可证。但即使是这样,如果不探讨宋江招安的历史原因,一味指责宋江的奴隶主义心态,就仍然免不了“苛求古人”之嫌。简单地说,就是,只有毁坏生产奴隶的专制主义制度,建立一个平等、包容的开放性社会体系,才能使许许多多的宋江不受招安;当然,如其这样,形形色色的宋江根本就用不着上梁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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