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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户外活动AA制,有队员出事,请问组织者要不要承担责任?有何依据?
组织者,驴友,李某组织户外活动AA制,有队员出事,请问组织者要不要承担责任?有何依据?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组织户外活动AA制,有队员出事,请问组织者要不要承担责任?有何依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学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合同。与组织者没关系!只能尽量帮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案例吧。
案例一:
“驴友”被山洪冲走 组织者被判赔偿16万梁某在网上发帖,邀请“驴友”进行户外探险活动,费用采取AA制。时年21岁的“手手”相约前往活动地与梁华东等人一起进行户外探险活动。当晚,该团队在河谷中扎帐篷宿营。从晚上至次日凌晨,宿营地区连下几场大雨。晚7时许,大雨导致山洪暴发,在河谷中扎营的“手手”被洪水冲走。此后,镇政府组织的搜救队在距事发地点3公里处找到“手手”的遗体。之后,“手手”的父母向法院起诉。法院判决梁某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等共163540元,其余11名驴友连带赔偿各项经济损失48385元。案例二:
郑州陈某在网上发帖约伴自助游,后又多次发帖提醒相关注意事项。同年16名“驴友”一起出发,开始“太行拉练”。途中队员李某不慎坠崖身亡。事故发生后,15名“驴友”共向李某家属捐赠了8000元爱心款,因不满意同行“驴友”们的“安抚费用”,李某的亲属将15人告上法庭,索赔26万元。法院正式判决:驳回原告诉求。法院认为,李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助式户外运动本就有风险性,该活动参加者明知,但仍然愿意参加,并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该活动,是由各驴友AA出资共同进行,没有盈利性质,相互之间是自由组织、自愿参加、风险自担的关系,不存在谁为谁负责的问题。被告不仅在无过错情况下履行了救助义务,还支付了爱心款,原告再要求被告支付相关费用,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好像都逃不掉。。。要陪点钱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是旅游行业,这个会了解一些。
现在很多户外活动,但是却有两种类型,第一种:无利益的,亲朋好友之间真正意义上的AA,这种情况,出了问题,家属一般也不会怎么样,但是出事了,如果家属跟你较真的话,作为组织者是无法撇清的。喝酒死人,一起喝的会怎么样?第二种:是AA的说法,但组织者是盈利的。这种情况出问题,问题会更大一些,这种情况是不所政府(旅游局管辖)保护,家属肯定也是不依的。据说这十年来福州死过两次人,组织者都跑了,后面怎么处理不知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有没有过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有法院判决案例的,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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