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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为什么没有侵犯著作权?
作品,著作权,另有规定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为什么没有侵犯著作权?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收购一批旧书后廉价出租给同学,为什么没有侵犯著作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你是用物权赚的钱,而不是著作权。
如果你用书里的内容赚了钱(改变电影电视剧之类的),那侵犯了著作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旧书,要分正版、盗版!
出版社通过正规途径发行的,经过作者授权的,版税已付,感觉你购买之后无论作为何用,均无侵权之说!
如果是盗版的书籍,从一开始就已侵权,之后通通就不再有合法之说!
一家之言,仅供讨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只卖书而不是卖作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著作权即版权,版权侵权行为有以下几点: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 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 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 5.剽窃他人作品的; 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 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 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1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1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著作权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1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主要是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而出租的图书从客观角度考虑并没有侵犯著作权,根据《著作权法》第10条:著作权包括: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所以出租权涉及的作品主要三类:1,电影作品、2,类似电影的作品、3,计算机软件。图书不在其列。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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