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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岐(清朝两广总督)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广西,学堂,两广张鸣岐(清朝两广总督)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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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鸣岐(1875―1945),字坚白,一作健伯,号韩斋,山东无棣人。1894年甲午科举人。1898年师从名举岑春煊,颇得赏识。1900年后,随岑到陕西、四川、两广,先后任两广学务、营务处、广西布政使、广西巡抚等职。1910年因贿赂庆王奕�恋檬鹆焦阕芏郊媸鸸阒萁�军。任职时曾镇压黄花岗起义。1916年因赞助袁世凯称帝被封为一等伯爵。不久袁世凯垮台,张逃往天津,先在意租界居住,1928年迁居于此。居津期间与下台的军阀政客白坚武相勾结,与日本特务接上关系。“七·七事变”后公开投敌。日本投降后不久病死天津。,
人物生平
张鸣岐于1875年生于山东省 无棣县 段家村。1894年(光绪二十年)中举人。1898年(光绪二十四年),就馆于 广东布政使 岑春煊家,颇得器重,后充当其幕僚。1903年(光绪二十九年) 4月,岑春煊署理 两广总督,张鸣岐被任命为总文案,兼管两广学务处,继而又兼管练兵处。1904年(光绪 三十年) 5月, 广西民变蜂起,岑春煊入桂督师镇压,张鸣岐随行,总理两广营务处,兼充广西巡抚 李经羲的幕僚,并得李的保举,任广西太平思顺道道员,次年,岑春煊又荐张鸣岐署理广西布政使。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12月,任广西布政使,署理广西巡抚,翌年实授。张鸣岐在广西,一面指挥提督 龙济光、总兵 陆荣廷等镇压民变,一面大举推行所谓“新政”,一时朝野颇著虚名。1910年(宣统二年) ,得署理两广总督。1911年(宣统三年)4月,署广州将军 孚琦被刺身亡,清廷命张鸣岐为两广总督兼任 广州将军。此时他获得同盟会即将在广州举行起义的情报,立即与 水师提督 李准等会商, 派出大批侦探,抽调防营入城,实行戒严。4月12日 广州起义爆发, 黄兴率队攻破督署,张鸣岐丢下老父妻妾,翻墙越屋逃至水师公所,指挥清军反扑。广州起义失败后, 黄花岗七十二烈士中,经张 鸣岐下令杀害的革命党人有 林觉民、 喻云纪等43人。10月 武昌起义爆发, 广东革命党人闻风而起,张鸣岐见军心动摇,危局难挽,被迫于11月5日宣布广东独立。经绅士提议,推举张鸣岐为临时都督。他避而 不就,潜逃至沙面租界,不久经 香港又逃往日本。 袁世凯执政后,张鸣岐回 北京闲居,挂名高级顾问。1913年10月, 出任广西民政长,会办广西军务。1915年7月改任广东巡按使。同年底,他窥知袁世凯有称帝野心,遂与广东督军龙济光上表劝进,被封一等伯。护国战争爆发后,张鸣岐从此脱离政界,隐居 上海法租界。 南京国民党政权建立后,移居 天津租界, 笃佛长斋。 1937年12月,张鸣岐参加了汉奸 王揖唐等发起的中华佛教会。1942年3月,充任伪 华北政务委员会咨议委员。1945年3月,又与王揖唐、 殷汝耕等发起“乙酉法会”,祈祷“大东亚战争之必胜”。9月15日病死天津。
是非功过
张鸣岐一生,为人诟病者有三:一是任两广总督时,镇压了黄花岗起义;二是曾上表支持袁世凯复辟帝制;三是抗战时出任伪职。
张鸣岐在广西任职期间,一方面镇压各地风起云涌的民变,另一方面也施行了一些“新政”。
广西地处南疆,处于边防前线,军事地位非常重要。因此,1907年陆军部要求广西应练新军一镇(清末新军基本建制单位,每镇官兵定额12512人,由兵、马、炮、工、辎重等兵种组成,设统制率领。镇下设协、标、营、队、排、棚,基本相当于后来的旅、团、营、连、排、班),限五年编练足额。张鸣岐对陆军部的计划积极支持,年底就设立了督练公所,专意训练新军,实行军事改革。广西是一个穷省,编练新军经费难筹,张鸣岐想方设法,最后从粤海关洋税中得到白银15万两,作为编练新军费用。在经费有限的情况下,张鸣岐要求从龙济光、陆荣廷等旧军中挑选精锐,编练成新军。由于经费不足,到1910年,广西只在龙州编成新军一标,在桂林编成一个混成协,距一镇(合三协)尚有不小差距。
因为遭受连年战争,广西不少地方田园荒芜,老百姓贫困潦倒。张鸣岐认为首先必须从开矿、垦荒着手,才能恢复生产。在垦荒方面,他一方面实行官垦,一方面鼓励商民领垦。1909年,颁布《广西新订开垦章程》,对领垦卓有成效者,实行奖励。在政府的鼓励下,民间出现了一股兴办公司、领垦荒地的热潮,全省共建立垦殖公司几十家。在开矿方面,他做了这么几件事情:一是勘测矿产。他委任留美矿师王宠佑为矿师,负责全省矿产的勘测、开采事宜,并聘请巴黎国立矿业学堂毕业的张金生,到贺县(今贺州市)西湾一带实地勘测煤矿;二是开办矿厂。张鸣岐奏请清政府开设富贺官局,开办了一个富贺煤矿、一个西湾锡矿。煤矿虽然亏折,但锡矿有盈利;三是招徕华侨投资矿业。他派人到海外招徕华侨回国兴办矿厂,先后有朱博文、叶恩等人回国投资开采贵县(今贵港市)、南丹、贺县等地矿产。此外,张鸣岐还鼓励私人集资开采锡矿,“任由官绅商民自来、自炼、自运出口售卖”,使锑砂出口大增,生锑及纯锑由1910年的四万零八磅(英美制重量单位,一磅合453克)增加到1911年的七十七万二干六百磅,将近增加20倍。在举办近代企业方面,他也做了不少事情。其中最重要的有:设立“劝业道”, 奖励工商业发展;在桂林开办“省立公费纺织习艺厂”,招收三百名学徒,采用新式技术织布;在梧州设立炼锑炉厂,购置设备,招募技师主管炼锑、验锑;在梧州设立丝业有限公司。这样,广西开始有了一些近代化的企业,为广西工业的进一步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度,在全国各地兴办新式学校。张鸣岐在广西执政时对这一政策非常支持,陆续兴办了各类学校。为了推动广西教育事业的发展,他将前广西巡抚黄槐森创办的体用学堂改为优级师范学堂,目的是培养初级师范学堂教师和中学教师。这所学校是广西最早培养师资的场所,是后来广西师范专科学校乃至广西师范大学的前身。各地还设立了简易师范传习所。更值得一提的是,他在当时的省城桂林还成立了一所女子师范学堂。张鸣岐认为,发展实业需要有专门的人才,所以非常重视实业教育,先后在梧州创办了蚕业学堂,在龙州创办了边防中等实业学堂,在临桂开办了广西农业试验场附属讲习所。1909年,三所实业学堂分别改为广西第一、第二、第三中等农业学堂。这些学校聘请国内外教师来广西讲授科学知识,并购买新式仪器、种畜、种子,发展农牧生产。此外,他还创办了陆军小学堂、陆军干部学堂、陆军测绘学堂、法政学堂、警察学校、典狱学堂等军事、政法学校,培养军事、政法人才。1907年,他在桂林设立土司学堂,训练土属人才。各地土州县也设立了小学,对促进民族地区的文化教育有所贡献。
清末“新政”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革官制。按照清政府的设计,在中央设立资政院,在各省成立谘议局,作为民意机关,筹办地方自治。经过筹备、谘议局议员选举以及议长选举,广西谘议局于1909年9月在桂林王城正式成立。为了筹办地方自治,张鸣岐于1908年设立自治局,随后在各地开办自治研究所,并设立地方自治筹办公所。在改革司法制度方面,根据清政府的要求,将广西按察使司改为提法司署,负责全省司法行政。下辖总务、审判、监狱三个科。1910年6月,广西法院成立,同时设置高等审判厅。同年11月,梧州设立梧州地方审判厅和苍梧初级审判厅,均设置民事和刑事法庭。在清朝垮台前,广西初步建立了现代的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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