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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反诉对方比较好?我借对方钱,对方是职业放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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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我怎么反诉对方比较好?我借对方钱,对方是职业放贷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复:借了钱不想还?你想多了。
很巧,昨天刚刚看到了一个法院的判例,当事人涉嫌刑事犯罪,但借款合同仍然有效。
根据最高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三条 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当事人提起民事诉讼的,民间借贷合同并不当然无效。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本规定第十四条之规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的效力。
担保人以借款人或者出借人的借贷行为涉嫌犯罪或者已经生效的判决认定构成犯罪为由,主张不承担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民间借贷合同与担保合同的效力、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依法确定担保人的民事责任。
所以,不管对方是不是职责放贷人,即使已经被抓了,该还的钱还是要还。
再退一步说,即使因为借款时的瑕疵,导致借款合同无效,你也不能平白无故拿别人的钱,出借人一样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你返还款项,唯一不同的,是你的利息可能会少一点。
你这种想法不提倡,心术不正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职业放贷人解决了急需资金的企业与个人的燃眉之急,应当国家积极鼓励,不存在处置现象。 ------------- 如果我回答对你有帮助,请关注我一下。或有其他问题也可以关注我,给我发私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职业放贷行为,可以从民事和刑事角度来进行分析判断。
从民事角度来说,同一出借人在一定期间内多次反复从事有偿民间借贷行为的,一般可以认定为是职业放贷人。根据法〔2019〕254号《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53条规定,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以民间借贷为业的法人,以及以民间借贷为业的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应当依法认定无效。根据《合同法》58条的规定,合同无效后,本金应当返还,约定的利息不能得到支持,但可以支付一定的资金占用费。
从刑事角度来说,职业放贷行为达到情节严重程度,就不再是民事法律行为,而上升为刑事犯罪。
如果职业放贷人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2年内向不特定多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以借款或其他名义,以超过36%的实际年利率出借资金10次以上,并符合以下四个条件之一的,构成非法经营罪:
(1)个人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2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数额累计在1000万元以上的;
(2)个人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80万元以上的,单位违法所得数额累计在400万元以上的;
(3)个人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50人以上的,单位非法放贷对象累计在150人以上的;
(4)造成借款人或者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综上,借贷行为是否构成刑事犯罪,需要结合借款利率,以及放贷人的资质及行为综合分析。如果借贷行为仅为民事法律行为,出借人起诉后,借款人可以抗辩也可以反诉形式主张借款行为无效,并非必然反诉。如果借贷行为构成犯罪,国家公权力机关就会介入,借款人不能再通过民事程序解决纠纷。
以上答复,仅供参考,如需进一步咨询,可以关注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可以反诉对方凭什么借钱给你,然后法院判你败诉,必须还钱。你想想为啥借钱???只要是利率合法抓紧时间还钱,要不你还算是人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方放贷如无特定对象,次数频繁,利息高于法定上线,属于扰乱金融秩序行为,可以尝试反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知道对方是职高业放贷人为什么还要去借钱呢?如果对方利息不超过年化36,没有任何套路,即使对方是职业放贷人这钱你也要归还!老赖得嘴脸!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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