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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一些前期物业是开发商自己家公司?合理吗?
物业公司,自己的,开发商为什么一些前期物业是开发商自己家公司?合理吗?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为什么一些前期物业是开发商自己家公司?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前期物业服务公司是开发商自己的很正常啊!很合理!不是开发商自己的物业公司,别的公司管理难度很大。
你想想看,如果开发公司不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那么后续楼盘的资料交接、楼盘的售后维修、 公共区域配套设备的完善等方面工作都不会顺利的进行。
楼盘在开始阶段,业主空置房屋的物业费只能按照60—70%收取,物业费减免是很高的,但是物业服务还是要跟上去的。很多前期物业公司是赔钱的,需要房地产公司对物业公司进行补贴。如果不是房地产公司自己的物业公司,开发商是不会补贴的,那么物业公司很难维持下去。
楼盘开始入住阶段,很多楼盘并未完全销售出去,没有销售的住宅物业费是由开发商进行垫付的。如果不是开发公司自己的物业公司,那么这部分垫付的物业费解决起来也会很麻烦。
《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第1款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虽然是提倡不是强制,但是大多数地区住建局要求,开发商在拿到预售许可证前必须进行进行招标,确定前期物业服务公司。在招标的过程中,如果招标公司有自己的物业公司,参与投标的公司基于前面说的原因,大多就心照不宣的,自动放弃投标权力或者是随便应付一下,由开发公司自己的物业公司中标了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期物业分两部分,在期房销售过程中,大公司会要求签定前期物业协议,做为交房前前期管理的约束条件,这部分物业管理是不收业主任何费用的(通常由开发商代缴)。另一部分是,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前,由开发商代为确定物业公司进行管理,后期业主委员会可针对物业公司服务情况自行调换,但这部分的管理是要收取费用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直会遇到有这种问,总是感觉很无助!真的很无助!!!怎么样一种内心强大的人才会问出这样自我的问题?
虽然物业管理行业中是有一些不良或是不作为的物业公司存在,也有许多让人心烦的物业公司行为被诟病!但如果真的如网上流传的那样不堪,为何国家还不取缔它?
回答这个问题前,再次问:‘你为什么要买这家开发商建造的房?“
当人家告诉你,物业管理也是他们自己的,是与房子质量/品质是一体的!合理吗?你不喜欢这个人的外表或内在,却喜欢他身上的”钱“,是不是这个理?通常想到顺利拿到钱,总是先要把人拿下,拿下人之后,就可以拿到钱,钱到手后,就可以尝试着甩人了,理由呢?因为这个人长的太那个、这个的品质太那个了、、、太那个了王宝强了,所以怎么可以不甩呢?那你为何同时不把钱也还给他呢?
即然不喜欢他配的物业公司,为何还要买他的房呢?这里想的一手房买卖前,出手付款前没有人逼你!
入住之后,国家也给广大业主权力,”成立业委会当日起,前期物业合同自然终止“这是有法规规定的!你们可以自由选择自己想要的物业公司入驻!合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开发商自建自管这个事情讨论了多次了,再啰嗦几句。
物业管理这个事物不是咱们的发明,它起源英国,成型于美国,上世纪八十年代自香港经深圳引入内地。而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家物业公司就是深圳房地产公司成立的。
应该说,开发商自建自管在那个年代,这是历史的必然。
按现行法规,前期物业管理阶段是由开发商负责选聘前期物业,所谓“肥水不流外人田”,谁愿意把自己开发的小区交由外人前来打理呢?
03版《物业管理条例》在这个问题上也只是“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既然只是提倡,那么自建自管就不是禁止性规定,就不违法。但是合理吗?
这个问题就复杂了。
从宏观的长期角度来看,开发商自建自管有其极大的弊端,也不利于这个行业的发展。
但从当前的行业实际来看,那些做的比较好的,信誉比较高的物业公司,基本都是大型地产商下属的子公司。
对于老百姓来说,不管谁做,只要服务到位,别太离谱,别明目张胆的大肆侵害业主权益,也就不去过多的理论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凑合住吧,实在不如意就搬到农村住院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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