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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维汉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中国,奥地利,北京沃维汉简介(资料简历图片)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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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岁的沃维汉是中国籍生化学家及商人,曾旅居奥地利,2005年在北京被捕,理由是在1989年到2003年间,将中国军事情报如导弹计划复印件等,提供给国民党外围组织“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并收受约1220万元台币报酬。2007年5月,被中国法院判处死刑。,
59岁的沃维汉是中国籍生化学家及商人,曾旅居奥地利,2005年在北京被捕,理由是在1989年到2003年间,将中国军事情报如导弹计划复印件等,提供给国民党外围组织“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大同盟”,并收受约1220万元台币报酬。2007年5月,被中国法院判处死刑。
沃维汉 - 个人信息
姓名:沃维汉 也称伍维汉性别:男出生:1949年国籍:中国民族:达斡尔族毕业:哈尔滨医科大学职业:生化学家及商人单位:北京沃华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入股参与创建子女:两个女儿,奥地利国籍
沃维汉 - 个人经历
沃维汉先生于1994年来到中国,创建了北京沃华生物技术股份公司;成功开发了一系列医药技术和产品;其中三个专利项目中的一个为国际专利(十四个国家批准)已获授权。沃维汉先生于1999年创办北京北医科泰药物载体技术有限公司,该公司应用生物载体技术成功开发出了“生物膜嵌入平台技术”,应用此项技术开发、研制了“人降钙素基因相关肽脂质体(血捷活素)”、瑞年蜂王浆含片等重量级医药保健品产品,产生了良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其中,“人降钙素基因相关肽脂质体(血捷活素)”项目已分别被列入国家高科技“863”计划、北京市"九五"重点科技攻关项目,该产品研制得到了国家科技部、北京市人民政府的投资支持,现已取得国家“一类”生物制品的临床批文并获得了国家发明专利。沃维汉在生物膜和脂质体技术研究及应用方面有所研究,先后在中国科学界及国外著名论坛发表4篇论文及杂志6篇,1985年曾作为中国青年化学者应邀参加在阿姆斯特丹召开的第13届国际生化大会。
沃维汉 - 生前职务
1977年-1981年:哈尔滨大学医学系 学士学位 1981年-1987年: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所 硕士研究生 助理研究员 1987年-1991年: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生物物理系 博士生 1991年-1994年:德国慕尼黑技术大学生物物理系 研究员 1994年-2002年:北京沃华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席科学家 1998年-被捕前:北京北医科泰药物载体技术有限公司 董事长
沃维汉 - 取得专利
制备包含人降钙素基因相关肽的纳米冻干粉末的方法以及由此制得的产品和应用 ― 中国专利,CN1330374C 人降钙素基因相关肽脂质体组合物及其制法 ― 中国专利,97119060 由蜂王浆和卵磷脂组成的复合物以及包括该复合物的营养组成物 ― 中国专利,CN1579423 重组人胰岛素复合物、其制备方法及包含该复合物的药物组合物 ― 中国专利, CN1421246 LIPOSOMAL HUMAN CALCITONIN GENE-RELATED PEPTIDE COMPOSITION AND PREPARATION OF THE SAME ― 香港专利, HK1013918 Liposomal human calcitonin gene-related peptide composition and preparation of the same ― 欧洲专利, EP0845269
沃维汉 - 事件背景
1987年,沃维汉被公派前往德国慕尼黑留学。1991年获博士学位。学习期满,沃维汉并没有回国,也没有继续从事医学科研工作,而是滞留不归,去奥地利经商,并把妻子与两个女儿都带到了奥地利。后来,夫妻离婚,沃维汉的前妻与女儿加入奥地利国籍,并定居在那里。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沃维汉经常往返于祖国大陆与奥地利等欧洲国家之间经商,其出入境均持中国护照。 被台湾间谍机构策反在德国学习期间,沃维汉经济上并不宽裕。经所谓民运人士费良勇介绍,1989年10月,沃维汉在德国被台湾间谍机构策反,成为台湾军情局的间谍,该组织给他规定了“杨东”的化名和每月1000美元的薪水。沃维汉还领取了相关的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扫描仪等间谍设备。他开始在大陆积极发展间谍网络成员,搜集大陆政治、经济、军事等情报。与此同时,台湾军情局为了彻底控制住沃,投资30万美元,为其当时的妻子陈淑坤在奥地利开设餐馆。
自上世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沃维汉受台湾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并偶有得手,包括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为活动方便,沃维汉在北京注册成立了一家药物载体公司,他给自己封了公司“首席科学家”这个响亮的头衔,不少西方媒体因此把他描绘成“医学研究人员”、“科学家”。其实,他根本算不上科学家,也不是正经的商人,而是一个披着掩护外衣隐藏很深、不折不扣的间谍。
沃维汉 - 间谍活动
自90年代初至本世纪初,沃维汉受台间谍组织派遣多次进出大陆进行情报搜集,并偶有得手,包括获得解放军某夜间作战装备,把准备发展的成员情况向台湾间谍组织作汇报等。
20世纪90年代初,沃维汉结识了大陆导弹技术专家郭万钧,并以金钱将其收买。郭万钧参与了某型号战略导弹的设计。他见钱眼开,利令智昏。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至本世纪初,郭万钧一步步陷入深渊,胆子从小变大,后来在明知道沃维汉是在为境外间谍组织工作的情况下,郭万钧向沃提供了大量有关战略导弹的情报。为了让沃维汉能够理解导弹专业知识,郭万钧还给他进行了导弹专业知识的“科普”。沃一边听一边记,笔记做得非常详细。这些笔记已被携带出境,在欧洲某国转交给台湾军情局。也正是因为这些情报,台湾军情局某一副局长还专门在欧洲某国接见沃维汉,该局长告诉沃,他的情报美国非常重视。中国国家安全机关于2005年初将沃维汉、郭万钧抓捕归案。经法院审理认定,郭万钧先后向沃维汉提供了涉及战略导弹等7项绝密情报,对国家安全与国防建设造成了特别巨大的危害,后果特别严重。
沃维汉 - 审判结果
在整个破案审查包括国家安全机关预审、检察机关和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中国的司法机关都严格依法办事。被告沃维汉、郭万钧均依法享受了各种权利,包括聘请律师为自己辩护。经过一段时间的审理,在反复核证证据的基础上,2007年5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宣判,沃维汉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法院以间谍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判处沃维汉死刑。郭万钧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以向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死刑。因涉及国家秘密,按中国法律规定,法院没有对沃维汉间谍案进行公开审理,但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一审判决死刑后,两人不服,依法提出上诉。2008年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08年11月28日,沃维汉、郭万钧被执行死刑。在死刑执行前一天,沃维汉与妻子、小女儿见面,依法行使了探视权。
沃维汉 - 事件反应
欧盟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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