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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的时间到底要怎么算才合理呢?
工资,劳动者,劳动法加班的时间到底要怎么算才合理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很多公司加班是有几倍的加班工资,也有公司加班是可以调休的,更有一些公司加班可以换取积分奖励,还有一些公司加班则是业务,对此你们怎么看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好我是湘村光仔
这位网友说加班的时间要怎么算是合理的,?
光仔来为你解答,这个问题光仔还没搞明白题主是问时间还是加班费,所以这两种可能我都帮你解答下。
加班时间合理的算法是,根据劳动法规企业员工上班时间每周不能超过四十小时,多余时间需算加班,另付加班费。一个月正班时间为21.75天,不是22天的。但现实中很多企业都是按22天计算。
加班费的合理算法是:
1,节假日3倍工资(基本工资÷21.75Ⅹ300%)
2,周未双休日2倍工资(基本工资÷21.75X200%)
3,平常加班1.5倍工资(基本工资÷21.75X150%)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你谢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加班的时间一般就是两个小时,就算是合理的嗯,老板也会给你双倍的工资但是有些就不一定了,有些加班就是一分钱好处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加班当然是按工时最合理!不过因为是加班,是正常工作之外的时间,所以应该在这基础上上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题主的这个问题,首先要看劳动法关于劳动时间的规定: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一)元旦;
(二)春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国庆节;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的规定,是比较理想状态下的情况,事实上很多企业甚至部分政府机关单位也很难完全执行到位;虽然时间难以真正执行到位,那就要看加班后对加班时间的补偿能否按照劳动法规定的要求执行。现在很多的企业或多或少都会有加班,但是对加班的补偿却是各有千秋,但是无外乎一下几种:
1、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对加班进行补偿
2、题主提到的调休
3、其他转换式补偿(例如题主提到的换取积分奖励)
加班即超过规定时间的工作时间都算是加班,上面三种补偿方式,第一种完全按照劳动法规定进行补偿,没话可说,多少劳动者也是最希望的,但是事实上是国内大多数的企业是很难做到的;第二种调休,调休如果是等额调休,那是不符合劳动法要求的;第三种其他转换式补偿,也是如果等额的转换那也违法。
企业可以根据自己所处的行业特性,制定适合自身的劳动规则,比如计件制、综合工时制等等,如果某些业务则可以外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超出五天八小时的都属于加班,
新《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一、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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