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胤�i个人简历(资料简介及图片)
皇太子,康熙,康熙帝胤�i个人简历(资料简介及图片)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至次年四月,议处户部尚书沈天生等串通户部员外郎伊尔赛等,包揽湖滩河朔事例额外多索银两一案。经刑讯取供:刑部尚书齐世武受贿3000两,步军统领托合齐受贿2400两,兵部尚书耿额受贿1000两。这在贪污大案中本是微不足道的数字,但因有皇太子党一事,处罚特重。这三个人与主犯沈天生、伊尔赛等一样,俱拟绞监候,秋后处决。命将尚书齐世武“以铁钉钉其五体于壁而死”。另据《满洲名臣传-齐世武列传》记载:齐被判绞之后,又改发遣伯都纳,雍正二年(1724年)卒。十月二十九日,议托合齐将其“即行凌迟处死”,不久于监所病故,命将其“锉尸扬灰,不准收葬”。就是将托和齐的尸体剁了、烧了、扬灰了。其罪主要是:胤�i潜通信息,求托合齐等人,借助手中之权势,“保奏”他尽早即帝位。这就是说,是皇太子在策划逼皇父尽早让位,因此,康熙帝怒不可遏。
再废太子皇帝与储君之间的矛盾,终于又发展到不可调和的地步,康熙帝决定再废皇太子。康熙五十一年(1712年)九月三十日,康熙帝巡视塞外回京当天,即向诸皇子宣布:“皇太子胤�i自复立以来,狂疾未除,大失人心,祖宗弘业断不可托付此人。朕已奏闻皇太后,著将胤�i拘执看守。”十月初一,以御笔朱书向诸王、贝勒、大臣等宣谕重新废黜胤�i的理由,主要是:
第一,从释放之日,乖戾之心,即行显露; 第二,数年以来,狂易之疾,仍然未除; 第三,是非莫辨,大失人心; 第四,秉性凶残,与恶劣小人结党。
康熙帝要求诸臣:“各当绝念,倾心向主,共享太平。后若有奏请皇太子已经改过从善、应当释放者,朕即诛之。”十一月十六日,将废皇太子事遣官告祭天地、太庙、社稷。
康熙帝第二次废黜皇太子,虽然并非如他自己所说“毫不介意,谈笑处之”,但确实不像第一次时那么痛苦。因为他发现,立皇太子就难免有矛盾;不立皇太子可能更好,因为这样可以减少皇储争夺的内斗。数月之后,针对有的官员奏请册立皇太子,康熙帝答复说: 宋仁宗三十年未立太子,我太祖皇帝并未预立皇太子,太宗皇帝亦未预立皇太子。汉唐以来,太子幼冲,尚保无事;若太子年长,其左右群小结党营私,鲜有能无事者。……今众皇子学问、见识,不后于人,但年俱长成,已经分封,其所属人员未有不各庇护其主者,即使立之,能保将来无事乎?
短暂一生
康熙五十一年复废皇太子胤�i,禁固在咸安宫内。胤�i并不甘心,借医生为其妻石氏诊病之机,用矾水写信与外界联系,又被发觉。自此,康熙帝十分戒备,凡大臣上疏立储者,或处死,或入狱。康熙六十年三月在康熙帝庆寿之日,有的大臣上疏立皇太子之事,康熙帝对此置之不理;事过数日,又有十二人联名上疏立储,康熙帝怀疑这些人为胤�i同党,均给予处罚。
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十三日,康熙帝病重,传位皇四子胤�G。胤�G将康熙朝两立两废的皇太子胤�i,迁居到祁县郑家庄,被众兵严加看守,最后于雍正二年十二月病死于的所,时年五十一岁。
胤�i死后被追封为理密亲王,葬于黄花山。谥"密"。
胤�i - 立储缘由
第一,满洲历史教训。康熙帝的曾祖父努尔哈赤、祖父皇太极临死之前都没有公开确定并宣布皇位继承人,努尔哈赤死后由八旗旗主公推新汗,皇太极死后由实力较强的诸王、大臣议立新君。由此引起争夺大位的事件,几乎兵戎相见,使政权濒于分裂的危险。
第二,皇权旗权矛盾。皇权是指皇帝的权力,旗权是指八旗贵族的权力,二者有统一、也有矛盾。天命末、崇德末的皇位继承,旗权占主导地位。顺治朝由诸王、大臣议立新君的制度开始发生变化。顺治帝24岁病逝前,想不遵祖制,以从兄弟为继承人。但他的愿望没有实现。最后由顺治帝与孝庄太后、诸王、大臣等商量,决定由皇三子玄烨来继承皇位,四大臣索尼(正黄旗)、苏克萨哈(正白旗)、遏必隆(镶蓝旗)、鳌拜(镶蓝旗)辅政,皇权与旗权取得了折衷。康熙帝立皇太子,为的是强化皇权,削弱旗权。
第三,学习汉族经验。康熙帝学习并接受汉族儒家经典,研究中国历朝统治经验,深悉预立储君有利于皇权的连续性与稳固性,是巩固清王朝统治的头等政治大事。他开始接受历代皇位继承的经验,特别是明朝皇位嫡长制(正妻长子)继承皇位的历史传统。
第四,平定叛乱所需。当时发生“三藩”之乱,伪托“朱三太子”蛊惑人心,以之为号召,煽动起叛乱,使康熙帝看到“太子”威力之大。他命杀掉吴三桂唯一的儿子、在北京做人质的额驸吴应熊,以丧其志,绝其望;同时,自己也立皇太子,以为身后预作准备,并有壮大声势、稳定人心、加强皇权、巩固统治的作用。
第五,特殊原因。皇太子胤�i的生母是皇后赫舍里氏,出身显赫,她的爷爷索尼是辅政大臣、一等公,她的父亲噶布喇是康熙朝的领侍卫内大臣,她的叔叔索额图则官至大学士。赫舍里氏12岁嫁给玄烨,两人恩爱,但不幸在生育胤�i时因难产而死,年仅22岁。康熙帝与这位早逝的皇后感情很深。举个例子:康熙十三年(1674年)五月初五日,赫舍里氏去世后第三天,梓宫迁于紫禁城西,直到二十七日,康熙帝几乎每天都去举哀;后来他亲自将梓宫送往昌平巩华城,从六月到十二月,他去巩华城34次,第二年又去了24次,第三年去了15次。有学者统计,从康熙十三年到十六年,他一共去了80次。这四年里,每逢腊月二十九,他都去巩华城陪伴亡灵。母因子死,子以母贵。康熙帝对这位嫡长子格外关爱,决定改变曾祖父、祖父、父亲三代皇位继承制度,而实行皇位嫡长继承制,预立胤�i为储君。
胤�i - 立储经验教训
作为一代圣主的康熙帝为什么处理不好储位继承的问题?
第一,没有处理好皇帝与储君的矛盾。当时处于八和硕贝勒共治国政向中央集权过渡时期,预立储君,包括皇帝、满洲贵族和储君本人都一时无法适应这种新的情况。比如,实行储君制度,就应当坚持储君不御政。皇太子御政,必然引发皇太子与皇帝的权力冲突。皇太子御政,必然从中植成党羽,与皇权相争。康熙帝一方面改革前代的皇位继承制度,建立储君;另一方面又让太子领兵从政,派皇太子和其他皇子参与各种军政事务,其本意是锻炼和培养皇子,让他们为国家建功立业。皇太子权势的增长侵犯和威胁了皇权。无形中朝廷里似乎要出现两个中心,至高无上的皇权受到侵犯。康熙帝事与愿违,陷入旋涡,遭到失败。
第二,没有处理好太子与皇子的矛盾。明朝诸王“列爵而不临民、食禄而不治事”,清朝诸王“内襄政本、外领师干”,这样太子与皇子便发生矛盾。康熙帝本意是培养教育皇子,却使他们增长了对权力与财富的欲望。这不依康熙帝的意志为转移,也不是皇太子主观意志所决定的。诸皇子成人之后,赐封世爵,分拨人口,建立府第,设置官署,对内临政,对外领兵。各自所属人员又“各庇护其主”,甚而纠集党羽。这本身就容易与皇权产生某种矛盾。如果设立皇太子,其地位高于诸王,近于皇帝,又必然为诸皇子所不容,使矛盾更趋复杂。康熙帝两立两废皇太子,既是皇帝与储君矛盾,也是太子与皇子矛盾尖锐化的集中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