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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峥嵘个人简历(资料简介及图片)
峥嵘,隆回县,身份王峥嵘个人简历(资料简介及图片)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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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峥嵘,男,2002年任湖南省邵阳市邵东县牛马司镇镇长;2004年8月,从牛马司镇党委书记的位置调任邵阳市隆回县公安局政委,2004年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公仆”。据媒体报道,王峥嵘曾涉及涟邵矿业集团牛马司实业有限公司原经理沈顺康(正处级)、邓检生(副处级)等人受贿窝案。检察机关查处的该案入选湖南2007年度十大反贪案排行榜。,
王峥嵘 - 女儿冒名上大学事件
罗彩霞是天津师范大学大四学生,毕业于湖南邵东一中。今年3月1日,罗彩霞到天津市某银行网点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却因身份信息不符,被拒绝了业务申请。罗彩霞发现,银行网络上输入的身份证号码、出现的信息、名字,无不吻合,但头像却是另外一个漂亮的女孩,身份证的颁证机关也变成了贵阳市白云分局。
罗彩霞满腹狐疑,这让她想起去年7月办理教师资格证的怪事。
2008年7月,罗彩霞在天津申请了教师资格证,但她却接到了天津市教育局的电话,说她已经在贵阳申请了教师资格证,罗彩霞当即否定了这个说法。“当时我还以为是教育局
内部操作出了问题,并没有足够重视。”
3月5日,罗彩霞得知自己的教师资格证被取消。
5年前同学替她上大学
罗彩霞一颗心沉了下去:教师资格证办不下来,莫非自己的大学四年白读了?罗彩霞马上向天津西青区学府派出所报案。3月9日,通过与“假罗彩霞”的网上照片进行核对,罗彩霞辨认出了这个“假罗彩霞”的身份:正是自己5年前在湖南邵东一中读高中时的同班同学王佳俊。
罗家为了帮女儿要回身份,四处奔走调查,一个沉寂5年“冒名顶替”事件渐渐浮出水面……
2004年,罗彩霞和王佳俊一起参加了高考,当年湖南省的二本分数线是534分,专本沟通线501分,本科独立学院分数线460分。罗彩霞考了514分,过了专本沟通线,但没过二本分数线,也没有接到任何录取通知书。高考失利的她,选择到邵东的一家进修学校科达中学复读。复读一年后,罗彩霞考取了天津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2004年,王佳俊的高考成绩只有335分,同样无缘大学。然而,王佳俊却在罗彩霞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冒用罗彩霞的身份证明,到贵州师范大学读了4年书,不但拿到了教师资格证,还顺利毕业。
由贵州师范大学出具的入学证明上显示:罗彩霞(实为王佳俊),女,湖南人,2004级思想教育专业学生,录取分数514分。
“王佳俊确实盗用了我的身份,进入贵州师范大学读书。”罗彩霞说。假彩霞已落户广州。
罗彩霞2005年入学时即把户籍迁到了学校,而王佳俊的身份却几经周转,先是随入学迁到了贵阳,毕业后,又把户籍从贵阳迁到广州市天河区,然而却仍用“罗彩霞”的名字,因为地点涉及广州、天津、邵东、贵阳,罗彩霞现在想要找回自己的身份,障碍重重。
3月18日,她让父亲罗美成到邵东公安局报案,被拒绝后,她将资料传真到了湖南省公安厅,其后便是漫长的等待和咨询之路。
在得知罗彩霞报案后,3月27日,王佳俊之父王峥嵘来到罗彩霞的学校,找到罗彩霞所在院系的老师,表示希望和解。对此,该院党委副书记杨庆告诉记者说:“王峥嵘确实来过学校,提出要学校来做罗彩霞的思想工作,但被我拒绝了。”
3月29日,王峥嵘打电话给罗彩霞,声称愿意注销自己女儿的资料,但罗彩霞要给他时间。然而,4月1日晚,王峥嵘却再次赶往天津,说注销王佳俊的身份资料已经不可能了,并提出只要罗彩霞更改自己的身份证号码,他就把罗彩霞当成亲生女儿,承诺给罗在南方找个好工作等,这一切均被罗彩霞拒绝。
“我的身份被人盗用了足足5年,对方没有还我一个公道,反而一再要我更改自己的身份。”目前,罗彩霞已向天津市西青区南河镇法院正式起诉盗用其身份的王佳俊。
公安局政委:也请救救我的女儿!
王峥嵘是隆回县公安局政委,电话里他承认了“王佳俊冒名上大学”的这一事件。他说,现在王佳俊已经注销了教师资格证了,目前王家正在积极和罗家协商,希望双方能在庭外和解,不要伤害王佳俊。
王峥嵘说,王佳俊毕业后把户口迁往广州市天河区,但因为金融危机,在广州没有找到工作,就又回家了。“作为父亲,我很痛心,希望你们能救救我的佳俊,很多问题都可以谈,这对她是不公平的,我不希望悲剧的发生。”
王峥嵘 - 法院判决
2009年10月26日,邵阳市北塔区人民法院对王佳俊冒名顶替罗彩霞上大学事件案作出一审公开宣判,王佳俊的父亲――原隆回县公安局干警王峥嵘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与原犯的受贿罪所判处的有期徒刑三年刑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望子成龙”换来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
王峥嵘1962年10月出生,被捕前系隆回县公安局干警,2007年2月12日因涉嫌受贿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因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于2009年5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2日被逮捕。 据检察机关指控,王峥嵘为了让女儿王佳俊就读本科学校,于2004年 9月初到邵东一中找到王佳俊班主任老文迪,获得了罗彩霞高考成绩等相关信息,又通过同学关系使其被贵州师范大学降低20分定向补录。王峥嵘利用从公安部门弄到的一张编号为“湘迁字第00068350”的空白迁移证伪造了罗彩霞的迁移证。同时,王峥嵘要其妻子拿王佳俊专科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到县招考办领取高考档案,王峥嵘找到打字店复制伪造成罗彩霞的高考档案。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王峥嵘采取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及高考成绩信息等资料、伪造被冒用者的户口迁移证及学生学籍档案等手段,并通过其他途径使其女儿以被冒用者的身份就读大学,王峥嵘的行为影响了公安机关对人口户籍管理的正常活动,损害了国家机关的名誉和声誉,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其行为构成了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结合王峥嵘的认罪态度、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据此,该院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罗彩霞10万元索赔请求未获法院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罗彩霞提出的赔偿经济损失35200元和精神损害抚慰金10万元的诉讼请求并未得到法院支持。王峥嵘的辩护律师认为,王峥嵘在得知罗彩霞知道王佳俊冒用了其名义入读大学后,主动与罗彩霞联系,尽力挽回对罗彩霞的损害,消除不良影响,而且王佳俊主动申请撤销、注销文凭、资格证等,使罗彩霞能顺利毕业,取得了相关证书,防止了损害后果的扩大。此外,王佳俊不是冒名顶替罗彩霞的身份入读贵州师范大学,只是冒用罗彩霞的名义,因为罗彩霞并没有被贵州师范大学录取,王佳俊能够入读贵州师范大学,是被告人王峥嵘冒用罗彩霞的高考成绩等信息资料,通过其他方式完成的,没有损害罗彩霞受教育的权利。 对此,罗彩霞的律师则认为,“精神损害本质上是受害人对痛苦的主观感受,赔偿目的在于保护受害人的人格权益,所以我们索赔10万元,抚慰受害人所受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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