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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家不太信任男方谈一年的女朋友,准备买房给男方,首付,月供,装修都男方出,这种做法不近人情么?
男方,女方,婚前男方家不太信任男方谈一年的女朋友,准备买房给男方,首付,月供,装修都男方出,这种做法不近人情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男方家不太信任男方谈一年的女朋友,准备买房给男方,首付,月供,装修都男方出,这种做法不近人情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么你就全款全装,干干净净清清爽爽,你这种是自己的钱拿去买房,女方的钱拿来消费,是随时做好一脚踢了人家并让自己利益最大化的准备,够精明的啊,明明想占尽便宜还要给女方扣一个这女人不值得信任的帽子,你说你不太信任女方,你又配得上人家信任你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做法很正常啊,房子是男方婚前买的个人财产,那关于房子的一切开销由男方搞定也是应该的。结婚不是扶贫,女方没义务为男方的私人财产劳力伤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月供,就谈不上个人财产了。全款可以呀。婚后的任何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另外,如果买房子为了结婚,那么不如让女方也出一一半首付,南方买家具和装修,这样又有诚意又加了名字,彼此都有安全感,都不吃亏。至于彩礼,这个就不好说了,如果女方狮子开大口,那就没有谈的必要了,如果象征性的五万八万的,随便给给。不建议在没有谈妥前先买房子。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做法是可以理解的。
但是有一点月供,按正常来说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而一旦有了月供,男方的所获得的工资等等都要投入进去,赚的多还好,赚的少就要花到女方的钱(也就是生活上需要女生消费),简单点来说就是花了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来还你的这套房子(也就是婚前财产)。
说句夸大的,一旦男女双方离婚,女方帮着一起还了月供,却什么也得不到。
看女方吧,女方不介意什么问题没有;男方赚的钱多完全可以自己偿还且还有余钱,这也根本不是什么问题。
但女方介意且又要花到女方的钱,就要考虑加上人家的名字,不愿意那就随缘或者看谁先妥协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看到你这个问题,我想作为女方分享一下我的观点。
首先,在结婚之前,对于自己的结婚对象不是很信任,这是很正常的事情。
毕竟你跟一个人,即便恋爱了三年五年,也不一定真正地了解他/她。
这时候,对自己的婚前财产进行一些保护,也是有一定道理了。
退一步讲,如果两个人真的是因为感情而走到一起,那么对方的婚前财产,确实你也不应该算计。
但是,针对这个问题,我认为,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男方家自己首付,自己装修,以后月供由男方父母负责。
这种情况,我认为。作为女方,不应该要求加上自己的名字,因为毕竟是男方相当于全款买的房子,无可厚非,财产是男方的,自己自然无权干涉。
第二种情况:男方家首付,自己装修,以后月供由男方负责。
我想着重强调一下这种情况。
男方的首付,装修款,确实属于婚前财产。
但在婚后,男方的工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如果用男方的工资还贷款,女方在家用上多付出,那凭什么不加女方的名字?
不加女方的名字,不就是男方在算计吗?
试想一下,如果一个女孩子,自己在婚前贷款买了房,男方还会自愿不加名字,然后婚后在家用上多付出吗?
无论是哪一方,都不应该以还不太信任对方为由,私自首付,以此来算计彼此。
试想一下,一个与你同甘共苦,一起经历了风风雨雨的人。有一天突然和你因为感情不合,而选择分道扬镳。他却告诉你:房子是他还贷的,与你无关。
想想他还贷,你付出家用的日子。彼此不会因此而撕破脸皮吗?与其到最后吵吵闹闹,不如提前写好名字,未雨绸缪。
当然,我并不是希望哪一对夫妻分手,相比离婚,我更希望每一对真心相爱的人,都能够长长久久。
人心都是肉长的,步入婚姻的殿堂,本就应该互相理解与包容,少一些算计,这样才能幸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其实不理解婚姻法的就是这点,既然夫妻收入都算夫妻共有财产,那么男方婚前买房婚后还月供,难道不是占有夫妻财产吗?所以婚后有房贷的房子难道不该加上女方名?除非他全额付款了,不然婚后月供了多久也要折成房子份额算夫妻财产才合理吧?所以我其实提议男方婚前首付房,应该折算成婚后占有的比例,比如占30%,剩下70%按婚姻存续期以及每个月还贷折算房子份额。这样真要离婚房产就按份额划分。否则对女方太不公平,相当于包了个小白脸,在家不带孩子,月底没钱家用,离婚还拿了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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