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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是什么?
勇敢,的人,都是您做过最勇敢的一件事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蹦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差不多10年前,我一个人远赴杭州,一座对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城市,那可能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勇敢的事情了。我还说,我怕是再也无法生发出那样的勇敢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说起自己勇敢的这件事情,我这条回答不知道头条会不会给折叠,因为这件事情在很多网站可以查得到。那是2011年6月16日的事情,我到一建筑工地走访朋友,闲谈中他一宿舍的工友凑上来,得知我从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后,主动向我咨询有关自首的法律及政策规定,这时候我马上意识到这里边可能会有案件线索。于是,我递了根烟与这位民工拉起家常,向其讲解了相关法律知识,并答应帮其向政法部门进一步咨询。之后这几天里我一有时间便会去找他们,慢慢的和那位民工熟悉起来,他也终于讲出了事情的来龙去脉:2007年7月15日,其内弟刘某某(男,1983年1月19日生,湖北省竹山县人)在天津市北辰区瑞景工地打工时,与他人结伙持械聚众斗殴将他人打伤,致受害人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刘某某与同伙全部外逃,后其同伙先后被抓获判刑。几年来的逃匿经历使刘某某胆颤心惊,苦不堪言,遂产生了投案自首的想法,但不知道法律有什么具体规定,始终顾虑重重。
又通过几天入情入理的解释工作,我终于见到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当时我也是怕怕的,毕竟他是杀人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我勇敢的和他讲政策、讲法律、讲感情,耐心细致的向其解释相关的法律政策和公安机关打击犯罪抓捕逃犯的决心,明确讲明犯罪嫌疑人不论逃到哪里,终究有被抓获的时候,与其被抓获,不如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终于我们的两双手紧紧的握在了一起,同意一起去公安机关自首。
我赶紧和我好朋友郝警官取得了联系,进行网上比对,发现刘某某确系天津警方2011年6月29日上网追逃的涉嫌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6月20日9时许,犯罪嫌疑人刘某某在其姐夫和我的陪同下,到开平区公安分局双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最后劝诫一下还在外逃的网上通缉人员,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日自首才是唯一出路。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好汉不提当年勇,勇敢的事做得挺多的,那是当时情况必须做的,可能别人很奇怪,或者家人周围人觉得自己好勇敢,甚至孤勇,但觉得挺好的。虽然周围的人都夸我很能干,想想自己生活中还不够勇敢,现在自己最勇敢的一件事就是在今日头条上回答问题,真的忘了自己勇敢的过去,勇敢面对以后的生活,希望头条上认识的小伙伴们如愿加v,如果一个月我没通过的话我就不玩了,有点浪费精力,我就好好做生意,深入学习专业知识,好好生活,好好教育孩子,好好卖我的花,我也是玩过自媒体的宝宝,做个真实可把控的自己,这些过程我就收藏着。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事业最巅峰的时候选择辞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上班跳出来创业,即使现在没什么收益,但是不后悔!不过建议想准备创业或者刚开始创业的人,先学好现金流管理,现金流管理很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我小的时候抓到过一只老鼠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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