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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卖失败后,以物抵债怎样定价?
双方,价格,市场价变卖失败后,以物抵债怎样定价?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变卖失败后,以物抵债怎样定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民法院对于查封的物品,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进行评估拍卖,但是也可能遇到流拍的可能,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将案件得以执行,人民法院的法官在征得当事人双方意见,在同意的情况下,也可采取“以物抵债”的办法,但是对于物品的价格不是由谁说了算是,要由评估师进行估价,对价格要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在双方当事人对价格无异议情况下,可办理“以物抵债”,使该执行案件顺利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以物抵债得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商一致,价格当然也是双方协商确定。 如果协商不成,不能直接以物抵债,只能执行相关财产,通过拍卖的方式套现。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评估拍卖,但是重点来了,拍卖第一次不行流拍要折价80%,第二第三次依次折价,坑很深,能协议处理最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般情况下,以市场价定价80%定价。这个市场价的一般有评估师进行评估。如果流拍。一般为了快速出手。法院会降价20%。进行第2次拍卖。如果还是无人问津。法院会继续降价20%。直到出售为止。那如果说我们之间要是没有签署合同或者抵押债务合同的话。定价就是自己说了算。当然了,一般情况下都是低于市场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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