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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荣枝逃亡:消费高曾求包养 存在依赖男人生活的思想
被告人,南昌,中院劳荣枝逃亡:消费高曾求包养 存在依赖男人生活的思想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劳荣枝逃亡:消费高曾求包养 存在依赖男人生活的思想】#劳荣枝逃亡:消费高曾求包养#9月9日,劳荣枝案在江西南昌迎来一审宣判。南昌中院依法判决被告人劳荣枝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绑架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南都记者获取的该案一审判决书显示,劳荣枝被判民事赔偿受害者陆中明家属4.8万余元,劳荣枝落网前银行卡余3.35万元,在2020年被依法冻结。
据媒体此前报道,1996年至1999年间,被告人劳荣枝与法子英(已另案判决)系情侣关系。1996年至1999年间,二人共谋并分工,在南昌、合肥等地共同实施抢劫、绑架、故意杀人4起。案发后,劳荣枝使用“雪莉”等化名潜逃,2019年11月28日,其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
2020年12月21日,该案在南昌中院一审开庭。从该案一审判决书获悉,根据多名证人证言,“在逃亡厦门后,劳荣枝以打工、与男性发生性关系后索要财物、求包养或由男性提供财务供养的方式生活,日常消费较高,存在依赖男人生活的思想。”判决书显示,第一次的庭审中,被告人劳荣枝对上述证据无异议。
该案受害者之一、合肥木匠陆中明的妻子朱女士,此前通过代理律师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合计135万。
9月9日,时隔八个月,南昌中院再次开庭,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劳荣枝伙同他人故意非法剥夺被害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暴力、威胁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被害人,其行为已构成绑架罪。劳荣枝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劳荣枝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常州绑架的事实,系坦白。劳荣枝故意杀人致五人死亡;抢劫致一人死亡,抢劫数额巨大,并具有入户抢劫情节;绑架致一人死亡,勒索赎金7万余元,犯罪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主观恶性极深,人身危险性和社会危害性极大,后果和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惩处。虽有坦白情节,但不足以从轻处罚。劳荣枝犯数罪,应依法予以并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劳荣枝当庭提出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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