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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区:宠物狗吼叫吓晕20岁女孩,狗主被判担全责, 你怎么看?
养狗,小王,主人中山区:宠物狗吼叫吓晕20岁女孩,狗主被判担全责,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中山区:宠物狗吼叫吓晕20岁女孩,狗主被判担全责,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发生在大连市中山区的这起狗惊吓引发惊恐障碍症的案件终于落下帷幕,中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已经生效。希望这起判例能够成为众多案件中的比照案例,让众多的养狗人引以为戒。不要想当然地认为自己狗个头小、体重轻,不能咬人就不负责任了,将人惊吓到同样要负相应的法律责任,赔付医药费的。
在晚上20点的时候,人在没有注意的情况下,狗叫或冲过来,都有可能让人吓一跳,不过这次20岁的女孩小王被吓得有点严重了。要是一位男士被吓到,估计不是打就是骂了,后果就是引发更大的冲突,狗主人方女士在皮肉方面要吃点亏了。
小王的母亲报警后,小王被送到医院救治。医生诊断为惊恐障碍症,作为狗主人的方女士不断以自己的狗小、不会伤人等理由拒绝赔偿医药费。
派出所对双方进行调解,而方女士还是不想赔,也不道歉,被小王起诉到了法院。这次法官的判断有理有据有节,真的给力。让小王得到了应有的赔款,也是给不养狗的居民撑了腰。
法官认为,我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以咬伤、抓伤为通常情形,但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本意,因饲养动物导致被侵权人受到惊吓、恐吓而出现心理恐惧并因此诱发其他损害时,也属于我国侵权责任法所说的造成他人损害的范围之内。
对于这起案例,联想到我家邻居养了一条大金毛,她是从来不拴。我说过多次:把你家狗拴起来。她说:我家的狗不咬人。我也说过:如果一旦有事你赔都赔不起。有时晚上七八点钟了,还带着这条狗满小区转悠,突然一条大狗出现在人们面前,每个人的正常反应都一惊。
而且,在她家所住的一单元门口,还扔着狗食盆子,地上有骨头等。没有这么脏的了,所以我对养狗的一点好感也没有,他们就是一群另类的人,应该全部搬到"犬城”去居住。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判刑轻了,得赔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狗患是社会公害祸害,传播狂犬病扰民伤人致人死命危害公共安全威胁社会安宁,受伤害最多的是儿童妇女老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应该让这些养狗的有点教训,这些养狗的大多都不要脸,把狗放到外面到处大小便,说是出去溜狗就是让狗在小区里大小便,真应该让这些养狗的滾出城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被判负全责的狗主人应该上诉,小狗的叫声对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不可能造成晕倒的后果,所以其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其身体疾病造成的。应负责,但不应是全责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很多人是真的害怕狗 养狗的人注意点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狗伤人案例屡屡发生,养狗人还是我行我素不以为然,国家必须立法禁止城市小区内养狗,否则后患无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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