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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上个人承包的收益和承包资格如何继承?
收益,承包方,规定农业上个人承包的收益和承包资格如何继承?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业上个人承包的收益和承包资格如何继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死亡的,由于作为承包方的户仍然存在,因此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家庭消亡,即户不存在的,更不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继承问题,应当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但承包方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但是,《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取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的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承包方的继承人或者权利义务承受者请求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的,应予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承包权不能作为遗产继承,但是承包收益可以列入遗产。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 收益属于遗产,依照规定可以继承。如果承包人死亡时尚未取得 承包收益的,可把死者生前对承包所投入的资金和所付出的人 力、物力、财力及其增值和利息,由发包单位或者接续承包合同 的人合理折价、补偿,其价额作为遗产。承包人的继承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并且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 人继续承包的,可以按照承包合同和相关法律办理,没有继承合 同的,由继承人和发包方协商,注意这属于承包合同的变动,不 是对承包权的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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