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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朱之文唱歌在版权方面有什么纠纷呢?
之文,版权,歌曲为什么我从来没有听说朱之文唱歌在版权方面有什么纠纷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朱之文,虽然没有文凭,没有学历,他就是一个农民,文化也不高,可是她唱的歌好,她的嗓音好,他学习别人的歌,唱别人的歌,非常的用功,唱得非常好,微妙,维肖一个纯粹的模仿秀演员,建一个好演员,大家喜欢他,你说当然的,因为它朴实无华,虽然出了名,但是他没有得瑟,他还是农民形象,还是唱别人的歌,他没有自己的作品,他就是一个模仿秀,而且模仿的很像很好。没有和任何人发生冲突,非常喜欢朱之文,模仿儿歌,惟妙惟肖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场面不盖过原唱,收入不过分超过原唱,一般都没有版权问题,反而是提高了歌曲本身的知名度。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有纠纷了,
朱之文唱的都是别人的歌,
他唱完了别人的歌,
挣了大钱,
人家就会和他要钱,
朱之文不想给 ,
他一开始没有版权意识,
以为随便唱。
后来找他要钱的人越来越多,
朱之文也有了版权意识,
就多少给人家一点。
朱之文自己没有歌,
所以也没办法找别人要钱,
只能是别人找他要钱。
朱之文这人很老实,
人品不错,
人家找他要他就给,
不赖账。
他唱一次能挣十万,
他就给歌的本主一万。
还请人家吃顿饭。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首先是他在观(听)众心里没有超越原唱;第二,在星光大道没有获得名次,说明歌唱水准没有达到一定的高度;第三,商演的平台规格不高;第四,在人们心中他只是一个憨-厚老实的农民歌唱爱好者,他掀不起多大的浪;第五,原唱认为对自已不构成威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因为朱之文提前做好了法律方面的工作,所以不会有人追究他的版权责任。
其实对于翻唱别人歌曲这件事情,不需要区分明星和普通人,只要当成一个法律问题来看就行了。
一首已经拥有版权的歌曲,包含词和曲两部分,有时候词曲归属同一个人,有时候是分别设置版权。比如之前前段时间闹出来的谭维维翻唱《敢问路在何方》,编曲的版权属于许镜清,而歌词的版权属于阎肃。许镜清先生后来在微博上喊话谭维维侵权,但最后也不了了之,原因就是谭维维演唱的这个版本只用了歌词部分,曲子是另外编的,并未侵犯许镜清先生的版权。
所以在翻唱有版权的歌曲时,需要区分翻唱的具体情况,如果为一般益表演翻唱节目,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的,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未取得授权而使用别人的歌曲参加商业比赛并进行电视直播、拍MV等用于商业用途就涉及侵权,包括在酒吧里演唱和歌手翻唱视频在网上传播等都可能涉及侵权。
比如香港歌坛其实一大半的流行歌曲都是翻唱日文歌,而这些歌曲其实都购买了版权,所以都在字幕上没有标注原唱,这也是被合同许可的。
而朱之文的翻唱情况就更加简单,虽然他出演《星光大道》也带有商业性质,但这种对于歌曲的版权一般都是节目方去对接,朱之文只是参赛选手,只要选好歌曲表演就可以了。而其他时候朱之文的商业走穴,一般都是演唱他最拿手的几首《滚滚长江东逝水》《弹起我心爱的土琵琶》等,一共也不到十首歌。而他只需要表演这些曲目,就足以赚钱养活自己,所以直接向版权方付钱就是了。目前歌曲的版权付费是音乐协会在负责收取,一般一次演唱支付500-1000元左右的版权费即可以唱。
所以朱之文不存在侵权演唱的情况,他也犯不着去省这点钱,毕竟他唱一次能够十几倍几十倍的赚回来,根本没必要侵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第一可能是交了版权费的;
第二,大衣哥出名之后 没飘,还是继续农民的形象示人,版权方也不会太过分惹来口诛笔伐再惹一身骚不划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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