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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可以执行财产吗?
债务,夫妻,夫妻共同假离婚可以执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被法院认定以非法手段骗得一朋友资金,后发现诈骗人临时通过与老婆办离婚手续,把全部财产转移至老婆名下了,这样法院就不能执行他老婆财产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假离婚往往是男女为了规避某种法律后果而采取的一种欺骗法律的手段,对于假离婚,已经领取了离婚证,法律对离婚的事实也是确认的。所以,根本就不存在什么假离婚的问题。只要你领取了离婚证就属于离婚了,如果是在婚姻期间的借贷行为,一旦法院判决确认了债务,即使离婚了也可以判决双方承担的。所以你可以做离婚,但用离婚转移财产是不可取的,甚至还要承担一些相应的法律后果,严重时可能触犯刑事法律的。另外,夫妻一方如有外遇,假离婚就可以假戏真做,弄假成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好!
离婚哪有假的?离婚证都是真的,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也都是真的。
你所说的离婚执行财产是怎么回事?是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吗?还是案外人执行你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
无论是哪一种,只要有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相关判决,就可以执行。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只要法院认定,为了逃债,假离婚,转移的财产,都属可执行之列。即使真离婚了,夫妻生活期间共同生活、投资或欺骗来的资产,因此生成的债务或非法所得,仍要共同去面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些都是可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追加其前妻为被执行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1.通过离婚方式来规避夫妻一方的债务,在现实中常见,也被很多债务人所采取。但该种方式到底能否达到规避债务的目的呢?并不尽然;
2.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法律据有明确的规定。并非是夫妻存续期间形成的债务就是共同债务,也不是所有的夫妻共同债务在夫妻离婚后,该等债务就会归属于一方,其他方就可以逃避责任;
3.婚姻法解释(二)》第24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因此,认定夫妻共同债务标准:“以共同使用为认定基础,以推定规则为补充”的认定标准。所谓“共同使用”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夫妻共同债务应源于双方共同生活的需要。只要客观上是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无论是否经过夫妻合意,均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另一层含义是夫妻双方合意举债举债,即以双方名义出具借条,即使该借款未用于共同生活,也应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4.为了从程序上保障夫妻中一方的权益,在债权人就主张某债务为夫妻共有债务时,必须保障夫妻中男方和女方的程序性权利,既夫妻两人均列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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