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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牵狗绳致犬伤人拟罚1万元!《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你怎么看?
养狗,伤人,主人未牵狗绳致犬伤人拟罚1万元!《广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征求意见,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时下养狗的人不少,引导文明养狗,本来没错,但这样规定容易加剧双方矛盾,反而不利于民事纠纷的解决!和谐社会,靠的是管理而不是重罚!如果一定要以罚代管,那么,光天化日之下小偷入室盗窃,小偷又找不到,那要罚谁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持。另外狗屎狗尿也管一下才好。还有办狗证没问题,不许收高价费。不许把疫苗和狗证捆绑办理。不许借政策出售高价疫苗,不许搞白开水冒充疫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科技科普促使人们养成理性思考和理性处理事务的习惯。
个人意见,我姑妄说之,你故妄听之,不喜一笑了之。
犬只管理有细化,值得点赞,“绳牵+口罩/口嚼”是防止犬伤人的最合理办法。
所以该办法需要完善,在牵绳同时加口嚼/口罩带养犬电子证证(养犬资讯+防疫资讯)。
按照重管轻罚原则,罚款5000比较合理。
同时,遗弃/虐待犬只应入刑!监禁至少1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喜欢养狗就是有钱闲到蛋痛的人了吧?狗伤人不论你有绳无绳负全责!日后后遗症也一样追责到底!!那你养狗伤及无辜就要这样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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