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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未征收前是否可以出售?
建设用地,经营性,土地管理法集体土地未征收前是否可以出售?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集体土地未征收前是否可以出售?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能进行买卖或者出售。
《土地管理法》第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8条规定,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
因为农村的房屋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只有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之间才可以使用,本村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农民、城镇居民都不是合法的购买主体。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谢邀请!回复如下:
目前是不可以的,出售必须要先征转为国有土地,然后才能招挂拍。
目前执行的还是2004年8月28的修正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里面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集体土地不用征转即可入市
1、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作出修改。本决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2、把第原来的第六十三条改成: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所有权人可以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并应当签订书面合同,载明土地界址、面积、动工期限、使用期限、土地用途、规划条件和双方其他权利义务。前款规定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出租等,应当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通过出让等方式取得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土地所有权人、土地使用权人签订的书面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出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及其最高年限、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抵押等,参照同类用途的国有建设用地执行。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可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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