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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方婚前贷款房,婚后应该加女方名字吗?
男方,婚前,女方男方婚前贷款房,婚后应该加女方名字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两人都是真心对待对方,两人之间不应该分彼此!加和不加都是一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加名只要对方同意就行啊,当然银行也得同意。加名后就是婚前部分也变成共同财产了。 这个合理与否那是夫妻之间的事情,和旁人没关系的,加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相关知识——夫妻共同还贷那部分房产的增值额是否算作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偿还的那部分贷款,如果发生在没有特殊身份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可以认为它是一种借贷关系或赠与关系,不会产生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但是,如果共同还贷是发生在夫妻这样的特殊关系下,就不能简单地认为是一种借贷关系。从婚姻关系的角度出发,夫妻出资购房或还贷,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其目的必然是建立并形成共同财产。根据我国有关证据规则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行为也应推定为是取得共有产权的一种意思表示。
2、不能否认婚前已取得房产证的一方,其所持有的权证确为代表物权的有效凭证,但我认为它在具有公信力的同时,并不能认定该产权完全是个人所有的产权。基于上述主观因素,并在能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前提下,参与还贷的一方有权确认对房屋的部分共有权。这是形成共同财产的客观因素。
3、如果将夫妻共同还贷行为视为一种债权关系,实际上是否定了共有人平等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而这恰恰是民事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不仅如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这条规定也再次说明,参与还贷一方与另一方就该购房贷款承担的是连带清偿责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家现在法制体系很健全,依法办事是最好的。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包括其衍生的房屋增值等都属于个人财产。至于加不加对方的姓名,这要双方约定,只要意思表示真实就可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一方的婚前房产
婚前财产是指一方于结婚登记前,购买并登记于自己一个人名下的房产
购买新商品房时,合同备案日期,早于婚姻登记日期,则为婚前个人财产
购买存量房(二手房),产权登记日期,早于婚姻登记日期,则为婚前财产
如结婚登记后,配偶对房产有共同还贷行为,其属于债权关系,对于房产的物权并无拥有权
注意: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增值部分收益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出租收益归双方所有。
婚前最好不要加,纠纷太多。婚后就是一家人了可以加,这也是家庭稳定和谐的一个因素。最后祝各位家庭幸福,和谐美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真的想过日子 就不会有怎么一问 我妈还没有任何私人财产 怎么都不会说呢? 摆明就是想坑房子嘛 不管日子过不过 房子我都要一半的想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其实我觉得相比较于买房留名这件问题,可以简单理解为男女吃饭,到底应不应该由男方付账?这个问题。
这样答案就很清楚了,男方可以付账,但是不能由女方要求,这涉及到一个态度问题,另外就是家庭条件,男方家庭条件好的话一般也就直接付了,不过男方付钱的次数的多了,或者一直在付出,心里未免会不平衡,对你的人品产生怀疑,继而结束这段感情。所以最好的方式就是礼尚往来,今天我请你吃饭,有空你请我看场电影等等。
所以男方婚后在房子上加不加你的名字,我觉得更多取决于你的价值,比如你爱他的程度和你陪嫁的金额,比如你陪嫁了一辆好的车子,那么他不为你做点什么也的确不合适。我觉得男生爱的话,一般不会让你失望的。
另外,婚姻法改革了,婚后房产添加名字,还是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记得是这个,一会我查一下,确认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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