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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国农村会迎来新的转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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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国农村会迎来新的转机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试行。这对于我国农民来说会迎来什么样的转机呢?那我们就先来说说农村土地经营权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还在修订当中,如果大家有什么意见是可以提出意见,意见的截止时间是2019年10月27日。具体意见方式可以看下图:
根据目前相关信息来看,农村农业部门有意对《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目前已经形成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同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意见指出,农村土地经营流转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及其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限的剩余期限,不得损害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国家鼓励各地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方式。办法自2020年1月1日正式实行。
目前制约我国农村发展的困局很大的一部分原因就是农田土地问题。想种地的人没有地种,已经不种地的人土地却撂荒在那。破解农村土地改革困局,国家提出了农村土地三权分置的办法。而这次的土地经营权的流转规定,就是明确土地“三权分置”中土地经营权做出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与说明,让三权分置的土地管理办法更有操作性,针对性。
目前,农村越来越多的农民。特别是一些青壮农民都脱离土地选择进城务工,农村承包地流转不断加速,流转的面积也在不断扩大,农村也出现了一些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以及农业公司+农户模式的新型经营主体出现,同时也出现要求农民退出土地承包权为代价进城才能落户的侵权行为。
针对这新新情况,新形势。国家将过去农村土地“两权分离”制度创新为“三权分置”,根据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承包农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更有利于促进现代农业发展。这次意见征求稿清晰明确三方权属,有利保障各方利益,将极大促进乡村振兴,农业发展,农民生活提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将于2020年1月1日实施,我国农村会迎来新的转机吗?有人说,农村的改革最重要的是土地,所以这一次土地管理法实施将给农村和农民送上一份大礼。那么,新的土地管理法与旧的土地管理法比起来到底有哪些新变化。农民会因此而尝到甜头吗?是不是新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我国农村就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呢?
1、征地补偿将大幅提高,是真的吗?
首先,与旧的土地管理法比起来,征地补偿将有大的提高。原土地管理法对征地补偿是由3部分组成的:土地补偿,附着物补偿和安置补偿。新的土地管理法,除原来的3项补偿外增加了,农村住宅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变成了5项。而且,以往按照土地上年产值倍数计算也被废除,也就是说将来征地补偿将有较大提高。
2、集体土地入市,极大提高了农民的收益?
新土地管理法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入市的合法性。那么,哪些土地可以合法入市,获得效益呢?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为工业、商业等经营性用途,并经依法登记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以合法出让、出租等方式交由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也就是说,农村土地入市首先要符合政府规划,属于规划内的商业和工业用地才可以。将来,城市郊区或者城中村的老百姓最先尝到甜头。
3、三权分置,让农村土地活起来?
新的土地管理法完全肯定了三权分置的探索,规定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可以通过三权分置出租互换等方式集中给种粮大户租用,或者交由农业合作社租用,甚至可以租给城里人经营获利。这样的话,农村大片闲置的土地将活起来创造价值。老百姓的钱袋子也就鼓起来了。除此以外,新的土地管理法鼓励土地的集约化使用,集中连片的使用土地更容易产生效益,所以,未来小农户以互换土地或出租土地的形式交由种粮大户或合作社等新型农业主体经营的情况将大大加速。
4、宅基地/承包地有偿退出,将让农民获利?
根据以前的情况看,我国有数亿进城农民还持有宅基地和承包地。之所以他们不愿意放手是因为他们如果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无法获得收益。所以,经过这些年一些地方的探索,新的土地管理法肯定了进城农民有偿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这样的话,这些进城农民可以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获得第一桶金,进入城市安家落户。而,农村集体和留守的农民也可以获得更多的发展空间。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谢邀回答,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实行,农村是否迎来转机,先来了解一下农村土地流转的管理办法!
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家庭承包的土地通过合法的形式,保留承包权,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 农村土地流转是农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通过土地流转,可以开展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的农业经营模式。农村土地流转其实指的是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使用权流转的含义,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
看到上面你就可以知道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那么农村土地流转切合农民的利益有三个维度,既农民权益维度,农民发展维度,农民稳定维度!
农民权益维度
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大的民生问题,涉及到农民最核心的利益。土地使用权流转,本质上就是农民土地权利和利益的大调整。推进农村土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其根本立足点就是要充分保障农民权益,任何人任何时候都不能漠视农民的存在以及他们的利益诉求,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利益诉求。一是要最大限度保障农民权益。土地流转的主要目的就是要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依法保障农民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增加农民的财产性收入,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二是要最大限度尊重农民意愿。30多年来,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基本遵循就是农民自愿。把土地流转的选择权真正交给农民,真正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不能以任何理由搞强迫命令、一刀切。对违背农民意愿的土地流转行为,必须坚决制止和纠正。三是要最大限度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土地流转是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土地是否流转、形式如何选择、价位如何确定,均应由农民根据市场变化“私人订制”,要切实发挥好市场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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