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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去世,将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为什么需死者同胞签字?
配偶,死者,同胞夫妻一方去世,将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为什么需死者同胞签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夫妻一方去世,将房产过户到另一方名下,为什么需死者同胞签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夫妻一方死亡,安法律说属于第一继承人的可以分财产。分别有:配偶,子女,死亡人父母,其他人都没有关系。如果第一继承人都没有,就轮死亡人的兄弟姐妹分。其中配偶50%,其余一半由配偶,子女,死亡人父母平分,如果想把房产过户到死亡人配偶身上,必须得子女和死亡人父母去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才可以过户到配偶名下。如果人家不想放弃就没有办法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先从法定继承角度说。按照您的问题,因为您提到另一方继承,说明配偶还在,也就是说第一顺序继承人存在,那么,只有一种情况需要死者同胞签字:转继承了。简单解释一下:
(1)死者有多个兄弟姐妹;(2)死者去世的时候,死者的父母健在;(3)死者的父母后来又去世了。这三个条件缺一不可,才会产生转继承,就如题主提出的,需要同胞签字。
当然,以上结论是死者生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有、且指定了同胞继承部分份额,那么也是需要同胞签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配偶继永远是人家俩个人一起的财产,为什么要让男方家人签字?太不合理,还有兄弟姐妹凭什么还分财产?本应全属于人家配偶的,人家辛苦一辈子,结果人走了,还丢下这个不合理的分配。不太人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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