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汕头19岁男子骑摩托车逃避检查,与20岁女乘坐人跌倒被送医,警方通报:摩托车驾驶人系无证驾驶, 你怎么看?
汕头,交警,摩托车汕头19岁男子骑摩托车逃避检查,与20岁女乘坐人跌倒被送医,警方通报:摩托车驾驶人系无证驾驶,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汕头19岁男子骑摩托车逃避检查,与20岁女乘坐人跌倒被送医,警方通报:摩托车驾驶人系无证驾驶,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几个问题想请汕头交警回答:
一,摩托车违法上路是不对,这是违法行为,可违法就可以如此执法,直接丢单车?把人民的生命健康权往哪里放?
二,在出事后,有视频显示交警拖拽着倒地女子的头发,请问,交警这点常识都没有吗?受伤女子头部正在流血,还动?
三,事发当天凌晨汕头交警发第一次通告,为何隐瞒真相,说是摩托车自己撞上绿化带的?四,汕头交警面对舆论压力,为何不公布执法记录仪的视频,是心里有鬼还是另有其他?
我们普通老百姓,是有知情权的。至少到目前为止,汕头交警没有任何回答。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公开监控,群众录像,追究事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追捕过程撞上的不是绿化带、不是单车,而是其它路人呢?岂不是导致了危险事故的扩大。交通违规,追捕逃逸的办法很多,街上现在那么多监控摄像,追查起来也是有迹可循,别让监控摄像头的钱白花,市区里能跑出多远?利用监控摄像进行布控抓捕能降低危险事故的发生。驾驶员违规、逃逸、危险驾驶这些可以在抓捕后进行叠加惩戒,加重违法违规成本。如果推共享单车阻截逃逸摩托做法可以得到认同,创文岂不成了空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件汕头所发生的事情也反映了一些警察在执行公务中间的无奈之举。其实在交警巡逻与盘查过程中,对于此类事情的发生也有明文的规定。但是在一些人为的操作过程中出现了很多的偏差。这件事情就是其中所产生的一种偏差造成的后果。如果你是一辆逃逸检查的车辆被一辆共享单车所砸中可想后果有多严重。这下工厂单车的公司应该起诉汕头市交警大队。擅自动用他人财务进行破坏性使用。需要赔偿经济损失。
现在无证驾驶即违规驾驶都会被处罚15天的拘留。谁都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中央政法委长安剑昨晚发声了!我认为很公正,全文如下:【15日晚上9点左右,汕头交警在一路口设卡检查酒驾,一辆摩托车行驶到检查点时,突然掉头逃跑,陡然加速逆行,躲避检查。情急之下,为阻止摩托车逃跑,现场执法人员将身边的共享单车推向路面,摩托车撞击自行车后猛然倒地,驾驶员和后座乘客受伤,交警立即把他们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第二天,汕头交警通过微博接连发布消息,更新调查的最新进展:警方调查发现这辆摩托车驾驶员无牌无证上路行驶,交通辅警推出自行车阻拦摩托车逃离,导致了事故发生。汕头交警在通报中表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网友们讨论的焦点很明确,在这样的突发情况下,这位交通辅警的做法到底该怎么评价?
有人说,这种做法可以理解。
交警设卡检查,是一种很常见的执法活动。通过设卡检查,能及时发现制止酒驾、无牌无证驾驶等各种道路交通的安全隐患,当场固定证据,进一步按照法律程序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让他们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代价。同时,在执法实践中,交警部门通过检查,威慑违法犯罪人员,甚至经常“顺手”抓获逃犯,可以说,设卡检查是有效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社会治安的一项“利器”。
正因如此,身为执法人员,交警和交通辅警们在设卡检查时必须时刻绷紧一根弦,尤其是遇到故意逃避检查的车辆和人员,一定会果断采取措施截停车辆。因为如果不这么做,那么在眼皮子底下逃走的,有可能是极具危险性“马路杀手”和其他穷凶极恶的嫌疑人,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是无辜的百姓。
曾有网友做过这样一个统计,在2018年媒体公开报道的牺牲警务人员中,交警的牺牲人数位居第二,仅次于派出所民警,辅警排在第三。他们中很多人是在设卡检查时,遭遇事故、冲卡甚至遇到袭击壮烈牺牲。由此可以想见,对于执法者来说,遇到有逃避检查的车辆,是一个多么紧急的情况!
理顺了这个背景,再看现场视频,摩托车呼啸着从路人身旁擦身而过,设身处地把自己置身于这个紧急的状态中,不少网友表示,“要是我,也会手边有什么就用什么。”
网友“六品锦衣卫”统计2018年媒体报道警务人员牺牲的警种分布数据
但也有很多网友认为,“扔车”的做法不当。
的确,从目前警方通报来看,摩托车驾驶员既没有酒驾,也并非逃犯,只是无牌无证驾驶。即便处罚也不过是罚款,顶多行政拘留。而现在驾驶员受伤入院治疗,更别提同时受伤的还有一个乘坐摩托车的人。
摩托车的驾乘人员,他们所承受了惨重的代价,代价和违法行为之间明显不匹配不对等。这种执法方式超出了合理的限度让人觉得“不公平”,甚至有媒体评论,“不得不说已经超出了合法的范畴”。
上一篇:刻意的东西会美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