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不动产,夫妻,子女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房产证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情况需要从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1、婚前一方或一方的父母出资,仅仅登记在该方子女的名下,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是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出现离婚,该房产仍属于原产权人。当然,父母明确赠与双方的除外。
2、夫妻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不能协商一致,通常法院判决归产权一方,未还贷部分视为产权方个人债务,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由产权方补偿给另一方。
3、婚后,父母为子女购置房屋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不动产认定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5、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的,房屋仍归产权人所有,增值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权人折价补偿另一方;进行过扩建的,扩建部分的房屋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上一篇:人生中的第一辆车,预算10-14万,最好是本田,丰田,有什么推荐的?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