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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分手后,“青春损失费”真的无法兑现吗?
青春,损失费,自己的同居分手后,“青春损失费”真的无法兑现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同居分手后,“青春损失费”真的无法兑现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同居是两个人你尽我愿,没有任何人强迫所致的行为,两个人在一起,互相都耗费青春,怎么个兑现是一个很难以分得清的问题。
但话得说回来,如果是男提出分手的,我认为该从良心出发,手摸自己的心,为女方多想想,她毕竟从一个姑娘,和你同居变成了一个女人,根据我的想法,两个人心平气和,坐下来在好聚好散原则下,互相商量一下,给予一些适当青春补偿,我认为还是应该的。
为此,我一直对恋爱期间,无目的同居,带来如此结局,一直持反对态度,否则同居吃亏倒霉的是女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结束同居关系后,一方为了寻求一定的补偿,向另一方索要青春损失费等,这样的纠纷并不少见。那这个青春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法律上的支持呢?
答案是不能。你的青春有价值,难道别人的青春就没价值吗?
要知道,“青春损失费”并不是一个具有法律意义的词汇,在我国现有的法律中根本找不到相关的规定。而且这种情况,也不属于精神损害抚慰金补偿的范围。不论是青春损失费,还是因为分手造成的精神损害赔偿,都不属于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司法解释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所以,法律未对同居关系加以干涉,同样,这一关系也不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当双方分手时,同居关系随之自行解除,一方无权向另一方请求物质或精神上的损害赔偿。但如果恋爱的双方在分手之前或之后,自愿达成协议,约定由一方向另一方予以补偿,协议书中并没有约定是青春损失费或者分手费的是话,是有可能得到法庭支持的,因为从法律上讲,另一方是以违约为由提起诉讼,此时只要协议本身是合法有效的,那么另一方的请求就可能得到法庭的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谁的青春不是青春,谁给谁青春损失费?谁的青春可以标价?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的青春是青春,别人的青春也是青春啊,凭什么一方要赔另一方青春损失费呢?有些女(男)生会说对方是渣男(女),被欺骗了等等。拜托,大家都是成年人了,双方在一起应该是自愿的吧,难道对方拿刀架在脖子上逼你的?如果是的话你可以告他(她),如果不是,那责任在谁?还是在自己。你不具备识别对方本性的能力,是你自己的问题,这个世界上骗子很多,你别指望骗子良心发现,你只能提高自己的鉴别能力,避免上当。更何况大多数情侣分手根本不是被对方欺骗,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事慢慢积累爆发的,双方都有责任,何来赔偿一说。即使是其中一方的责任,在法律上来说只要没结婚,就没法被约束。未婚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分手了就分手了,除非对方自愿,否则就没法强迫另一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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