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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线传媒从8月9日起,一个月里申请近2000个与《哪吒》相关商标,对此你怎么看?
哪吒,商标,注册商标光线传媒从8月9日起,一个月里申请近2000个与《哪吒》相关商标,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第一财经报道,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出品方光线传媒从8月9日起,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申请近2000个商标注册,商标内容基本与《哪吒》相关。业内有担忧此举是否合规:传统神话人物名字是否能注册商标?是否违反《商标法》,涉嫌大量囤积商标?
光线传媒暂未就注册原因作出解释,但有专业律师分析称,作为《哪吒》的出品方,光线大量注册“哪吒”商标行为很有可能是“保护性注册”,也就是防止商标被他人抢先注册。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认为,只要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注册商标应该给予鼓励支持保护。
但是,注册商标时有几个问题,应该举行听证会类似的活动,对商标注册中的几个问题进行确定说明。
如:地名,人名,历史产物(历史人物名,历史著作中名词,历史风俗,人文风俗)等等,这些申请商标的正当性有待商议!大家从古至今一直在使用的汉字名词,被人注册而独家拥有,是否有霸占公众资源之恶?!就如同汉字字体被申请外观书写专利一样,恶心至极!专利流氓!汉字是用来交流沟通记录传承的,却被少数人霸占,荒唐荒诞无耻!文化倒退!
又如:申请注册商标而不使用,放在家里,准备碰瓷,等待使用高价购买。这样大量占用文字资源的行为,怎么治?个人认为,注册商标在一年内没有使用行为和商品,且没有此注册商标销售纳税证明。皆视为恶意抢注,霸占文字资源,给予注销处理。
法律应该与时俱进,修补公众关心的不合理之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我作为从事知识产权行业工作者,我认为此举光线传媒也是后知后觉没有想到“饺子”导演此举创下了中国电影动画历史的一个突破,上映第37天,高口碑国漫力作《哪吒之魔童降世》票房突破46.54亿,超越《流浪地球》,跃居中国影史票房总榜Top2,并成功登顶年度票房冠军,此处应该有掌声。
针对以上提出的一个观点进行一一解读:传统神话人物名字是否能注册商标?
第一、首先根据国家商标法条例规定:第十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一)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的;
(二)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国政府同意的除外;
(三)同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名称、旗帜、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
(四)与表明实施控制、予以保证的官方标志、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经授权的除外;
(五)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
(六)带有民族歧视性的;
(七)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八)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总结一下:没有任何条例不能规定传统神话人物不能注册商标,所以肯定的是可以注册。
第二、是否违反《商标法》,涉嫌大量囤积商标?
首先:光线影业已经在公开渠道进行宣传已经上映,他申请的《哪吒》商标都是作为防御性商标申请,这个是不构成囤积商标,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其他企业或者个人抢注相关近似商标,造成傍名牌这样会对光线影业造成影响,所以这是重视知识产权的表现都是保护性注册。
第三、纠正一下,通过公开渠道商标局官网是北京光线影业有限公司一共是1820件,并不是哪吒商标近似保护了这么多,还有其他的商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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