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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拖车清障车电话(道路拖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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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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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源县人民紧急通告
按照中央、省委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我县在疫情防控取得阶段性胜利的前提下,撤除了各乡镇、各村社、各居民小区劝返点,逐步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但当前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防控正处在最吃劲的关键阶段,为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推进、两不误。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不准未佩戴口罩进出公共场所。
广大群众要高度警惕,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凡外出一律佩戴口罩,要勤洗手、及时通风。二、不准聚餐聚会。
各餐饮经营单位不准接待包席、聚餐等聚集性餐饮活动,广大群众一律不准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聚餐活动,继续倡导红事延期白事简办。三、不准随意走动走访。广大群众可以适当外出活动,亲友之间不准串门、走访、走动。
四、不准搞聚集性促销活动。
全县所有商场超市不准搞集聚性促销活动,要妥善引导购物人员分散购物,做到人员不聚集。五、不准扎堆聚集。
广大群众不扎堆聊天,不搞室外体育活动、广场舞等集体性活动,不在广场等人员密集性场所滞留,全县校外辅导机构、网吧、电影院、KTV等娱乐场所不得开放经营。六、不准瞒报漏报行程。
所有省外来门返门人员到达后,第一时间到所在社区、村委会进行登记,按要求如实报告个人详细行程,不准隐瞒、漏报行程,并自觉执行居家留观措施。七、不准未经隔离返工上岗。我县企业中有省外人员务工的,未经隔离措施一律不准返工上岗。
八、不准开展集体性宗教活动。全县各宗教场所在疫情全面结束前,一律不得开展集体性宗教活动。
对违反以上“八不准”行为的,请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县公安、市场监管部门将严厉打击。门源县人民
2020年2月24日
湟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通 告
(第5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精准施策部署,切实把疫情防控各项工作抓实抓细,做到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两促进、两不误”。现通告如下:
一、随着复工复产,大量人员来源返源,且正值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期,全县仍然需要持续重点做好“外防输入”工作,疫情一日不解除,防控一日不能放松。
二、继续发挥乡镇、村(社区)组织优势和“兜底”作用,严格实行村民小组长、街长、网格长、楼栋长包干负责制,强化网格化管理,督促辖区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市场主体落实落细防控措施。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认识疫情、科学防控疫情。
三、各单位要继续广泛宣传普及防疫知识,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群防群控、科学防控。全体村居民要增强健康意识,保持良好的卫生和健康习惯,注意室内通风,注重个人防护,禁止聚会、聚餐、串门等聚集活动。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腹泻等症状,第一时间到就近发热门诊检查,并同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如隐瞒病情,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四、鼓励支持各市场经营主体在具备防控条件、确保员工和服务对象安全的前提下复工营业。严禁举办任何形式的促销和展览展示活动。全体居民进出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戴口罩、配合测体温,自觉与他人保持一定距离。
五、鼓励市场经营主体和村居民网上办理各项业务,推行免费寄递、扫码支付、自助查询、网络配送等便利化服务。社会公共服务窗口实行预约限流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六、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做好返源务工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及时向所在地村(社区)和园区报备。一旦发现可疑症状人员,立即就地隔离并报告主管部门和县疾控中心,采取科学防护措施,规范转运就医。
七、持续开展以“治脏、治污、除害、防病”为主要内容的爱国卫生行动,严格落实“周五卫生日”制度,定期集中整治,强化日常管理,全面消除背街小巷、房前屋后、河道沿岸、楼梯电梯间等薄弱地带卫生角,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八、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从严管理出租房,对辖区内各出租屋房东和承租人摸排到位,落实联系登记管理制度。房东是出租房主体责任人,要将省外来源人员租房信息及时报告给辖区村(社区),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
九、坚持“管行业、管防控,管生产、管防控”,严格落实各部门疫情防控监管责任和各市场经营主体健康管理主体责任,实行人员分流和分散就餐,开展从业人员防护培训,并按要求落实定时通风、消毒和体温检测等防控措施。
十、凡省外来源返源人员,抵达后需第一时间主动到居住地所在村或社区登记报告,对来自湖北省的来源返源人员实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其它省份来源返源人员实行7天的隔离医学观察。
湟源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25日
循化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
关于扎实做好“四类省外返循人员”防控工作的通告
〔2020〕第1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2月23日中央和省委召开的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青海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处置工作指挥部关于认真落实“两防”“两清”“两开”“两节点”“两走出”“两目标”要求的通知》精神,现就全县各类检查检疫卡点撤除后,省外返循人员管控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管控本县籍在省外劳务从业人员
继续加大对还未回乡、且有回乡意愿拉面从业及其他劳务人员的劝导稳控力度,多方式多渠道劝导在外从业人员留在当地,积极服从当地疫情防控管理;对坚持返循的,要进行详细排查,对重点疫区返循的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集中隔离措施,对非重点疫区返循的人员要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对已经返循的,在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期满、解除隔离后,强化宣传动员,引导在外从业人员尽快回到输出地返岗就业。
二、严格管控商贸流通和服务行业外籍从业人员
县城及各集镇沿街铺面(包括销售经营单位和生活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由县市监局、工信局、文旅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对口管理,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行业主管责任及工商业经营法人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准确掌握人员返循行程,及时联系相关居住社区登记报备,对重点疫区返循人员落实好集中隔离措施,对非重点疫区返循人员落实居家隔离措施。
三、严格管控企业和重点项目省外来循从业人员
企业、项目建设、建筑行业外省籍回岗就业人员由各相关企业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落实相关隔离管控措施,进一步落实企业、项目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安全生产和疫情应急预案,建立快速响应机制。严格实行人员进出企业厂房、项目建设工地登记检查制度,对体温异常的员工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复产复工前要对职工生活环境、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消杀管理,工作期间做到人员全程佩戴口罩,少流动、不聚集、不串岗,加强就餐卫生管理,采取分段式供餐、分散式就餐。县清真产业园区、县工信局、相关项目建设主管单位负责监督落实好外籍回岗就业人员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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