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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休书”怎么写?
休书,女子,妻子古代人的“休书”怎么写?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古代人的“休书”怎么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古代休书作为文坛史上一个不可磨灭的篇章,自有其惊才绝艳之处,里面对夫妻关系的“断舍离”更是让人拍案叫绝。究竟如何才能游刃有余的处理一段婚姻,写活一篇文案,那就让古代的休书带你领略一二。(★:注意:不能做渣男哟.)
休书的起源是因为中国古代男女地位并不平等。最初出现于汉朝。不平等的不平等就体现在,只有男子可以写休书而女方则不可以,只有男子写的休书才能证明夫妻关系不存在了。而女子必须三从四德适宜得体,无不敢怠。
虽然是不人道,不规矩,,不平等的,但在古代却是社会公认的,合法的,和现在的离婚证明有相同的效力。实在是有些许荒唐,可以正因此出现了历史上惊才绝艳的篇章,“休书”。
我们所熟知的古代最著名的休书,当属《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中记载的唐代休书。
不禁脑中便响起了此句: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扫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弄影庭
前,美效琴瑟合韵之态。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別两
宽,各生欢喜。
眼前亦是不自觉出现陆游与唐婉凄靡艳丽的爱情:
一曲钗头凤,几年离索。错错错。
一樽黄藤酒,锦书难托,莫莫莫。
但是有个特别普遍的现象是,一般到了29岁的妻子都会很贴心的对老公说:
官人你我年龄也已不小,你也该娶个小的,否则左右邻舍肯定说我不懂事。
老公看书,头也不抬地说:没见我天天在忙,哪有空想这些。(亦或是此生得娘子一人足矣,别无他求,他人说得便去说得,无关娘子之事)
妻子说:要不我帮你相一个,你看中就点个头,剩下的我去操办行不?
老公仍不抬头,说:你看着办便是。
由此来看,古代的夫妻关系虽然不尽合理,但是也有可爱之处,女子有女子的容身之道,色衰爱弛,便舍其求全,男子也有男子的良知与深情,一生挚爱,不做他选。想必这也是古代离婚率低到都不用设置离婚机构的原因了。
我是先森,若此回答得您心欢,还望动动小手,表以竖指哟。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休书是指男女双方解除婚约,由男方出具的书面证明。
休书类似于现在的离婚法,但却是合法不合理的,按照古时社会法律制度,只要达到这七个条件(七出)就可以休妻:一是无子,二是淫,三是不顺父母,四是口多言,五是盗窃,六是嫉妒,七是恶疾。也有因为男方自己的原因而写下休书的。
敦煌莫高窟出土了一份唐朝的“放妻协议”,也就是休书,全文如下:
凡为夫妇之因,前世三生结缘,始配今生之夫妇。若结缘不合,比是怨家,故来相对……既以二心不同,难归一意,快会及诸亲,各还本道。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婵鬓,美妇娥眉,巧呈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主。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从这份放妻协议来看,双方不适合就可以“放妻”,并不一定是女子犯错才会休妻;在这看来唐朝时女子地位是比较高的,而且离婚之后可以再嫁。一别两宽,各生欢喜也被很多人在分手时引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人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有人说,婚姻就象是一座围城,城外面的人想进去,城里面的人想出来。无论是多么甜蜜的爱情,无论是多么曾经的恩爱,爱情不再,婚姻往往就无疾而终了。一个很怪异的现象频频出现:平素越是大秀恩爱的夫妻,离婚的频率越高,以致网络上流行着“秀恩爱,死得快”的谚语。
在古代中国男权社会里,受男尊女卑体制的影响,女子在婚姻生活中,处于相对的劣势地位。男子可以用所谓“七出”,比较随意的休弃妻子。而女子则多秉持“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和心态,即便婚姻不如意,只要丈夫不休弃自己,就勉强凑合维持婚姻和家庭。如毛福梅之于蒋介石、朱安之于鲁迅……
二十世纪后期以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文明的提高,女子在婚姻问题上的话语权越来越强大。离婚也越来越成为很多具有现代意识,追求个性畅扬,不愿意勉强和委屈自己的中青年男女结束已经僵死的感情和婚姻的有效手段。至于“闪婚闪离”,更是人们司空见惯的事情。
和溥仪离婚的文绣
在人情淡薄如纸的时代,人们更加怀念以往单纯而深情的时代。有的人经常满怀憧憬的说:还是古代好啊,爱情婚姻天长地久。这其实是一种认识误区。古代,尤其是宋代以前,虽然礼法上规定:“妻者,齐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这似乎表明离婚受到一定限制。但无论是贵族,还是平民,离婚都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如《韩非子·说林上》记载,某人嫁女儿,临行前告诫她说:“一定要多攒点私房钱,结婚后被丈夫休弃,这种事现在太常见了。”
现代人离婚,主要理由就是感情不和。那么,周秦汉时期的人,离婚都有哪些原因呢?综合来看,主要有个人品质(七出)、政治、经济因素及某些特殊因素等。周汉时期,离婚主要是男子主动休弃妻子,但也有妻子主动离弃丈夫之例。
一、主要涉及品质、生理原因的“七出”
最早的时候,七出是指:不顺父母(这里指女子娘家父母)、淫辟、无子、不事舅姑(这里指男方父母)、恶疾、多舌、盗窃。不过后来,内容有了一些变化。在古代社会更长的时间里,七出实际上是指以下七个方面:
1.无子
周代,无子出妻之俗只在大夫以下阶层流行。诸侯国君以上,妻虽无子,不得休妻。
《东观汉记》卷十九记载,东汉人应顺与许敬是好朋友,许敬婚后始终无子,于是应顺帮许敬休妻另娶。《后汉书·桓荣传》记载,汉明帝的老师名儒桓荣到40岁,妻子还没有生育。他的得意门生何汤就替老师作主,把师母送回娘家,并替桓荣物色了一位女子为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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