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不起诉,检察院,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吗?
这个问题,检察院有权决定,但是会非常慎重。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有这样一些情形: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几种情况,对于一起造成受害者死亡的交通事故来说,很难符合条件,因此检察院作出这样的决定是非常慎重的,因为类似的案件很多,关注的人也很多,检察院受到的压力也大,贸然决定不起诉,搞不好会惹出很多麻烦。
司法实践中,对于构成交通肇事罪有取得受害者刑事谅解的案件,多数情况是符合缓刑条件的从轻判处缓刑,不符合缓刑条件的从轻判处徒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虽然取得了民事赔偿谅解书,这只是履行了民事诉讼的条款。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要负刑事责任的。法院没有权利,不予以起诉,这是刑事责任,交通肇事方必须要承担的。但是在量刑的时候,根据民事赔偿谅解书,可以作为参考,法院可以做量刑裁决。这能显示出法律的公正性,判决结果又能显示出人性化。
这也能起到警示作用,让那些肇事后逃逸的,不愿意履行民事赔偿的,总想逃脱责任的,交通肇事者。能够早日认清形势,悔改自己的错误,早日回到正义的轨道上来,该负的责任一定要负,逃是逃不掉的。对这样的人要从重处罚,对积极配合,检察院和法院工作的,能够积极赔偿的,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的,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会做出从轻的处罚。
谢谢阅读评论,我是汽车与安全,安全守望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根据你所描述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已经证明了这不是一个情节轻微的案子。
如果证据充足的话,也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检察院可以不予起诉的几种情形。
检察院肯定是要审查起诉、移送法院的!
————
那么,假设有些被害人在获得大额的经济赔偿后,会在谅解书中明确写到“请求不予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这句话管用吗?
当然,不管用!
这种时候,被害人只有要求或放弃民事赔偿的权利。刑事方面,是否要追究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得检察院说了算!
————
一个人的犯罪行为,除了关系到被害人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外,还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所以,对于那些破坏社会安全稳定的犯罪分子,检察院会代表国家来行使公权力,对其进行起诉,要求法院对这些犯罪分子做出定罪处罚。
所以我们一般上会说,检察院在诉讼中地位,并不是代表被害人,而且代表国家。
————
但是,被害人的谅解,虽然影响不了犯罪嫌疑人的定罪,但会影响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对其从轻处罚。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检察院有权做不起诉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对三种情形可以做不起诉处理。
1,绝对不起诉,也就是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比如过了追诉失效,情节显著轻微等情形)。
2,相对不起诉,是犯罪嫌疑人的行为触犯刑法的规定,但情况轻微,有认罪悔罪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可以做出不起诉处理。
3,存疑不起诉,是指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情形。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民事赔偿,如果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检察院可以依据第二种情形对嫌疑人做出不起诉处理的,当然了,检察院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是否会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一般都会十分慎重,考虑案件的具体情况及是否有从轻减轻情节。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取得民事赔偿谅解书后,检察院有权决定不予起诉追究刑事责任啊?
没有权利!因为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触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虽然进行赔偿取得死者家属谅解,这只是减轻刑罚的一个条件,对于明确触犯刑法的行为,检察机关应予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人民法院经过开庭审理会根据情节作出处罚。所以检察院对于有明确的涉嫌犯罪的情形是没有权利不公诉的。(案件有问题私信我,为您提供法律服务)
上一篇:拿到枫叶卡之后,是让孩子在加拿大读幼儿园,还是在中国读幼儿园?听说加拿大特别贵?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