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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州:男子加油未付款就跑了,民警联系到车主责令补钱, 你怎么看?
加油站,补上,也不袁州:男子加油未付款就跑了,民警联系到车主责令补钱,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袁州:男子加油未付款就跑了,民警联系到车主责令补钱,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驾驶员因忙事忘记付款,派出所通知他补上就可以了,故意逃跑不付款除补款外应给予治安罚款,态度恶劣还应给予治安拘留。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个人观点出发:忘了负钱就走的情况是有的。只要不存故意,知道后主动付款并道歉还是可接受的。如果因自己行为造成损失的应主动赔偿也就没有事了。如不补付不道歉不赔偿则应按非法占有和滋事罪论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知道是刻意还是忘了 如果是忘了交警这样做是对的,如果是刻意 意思是在加油员要求下还坚持不付款开车走了 不算刑事出算事民吧,就不是简单的责令交钱的事了 怎么个也得治安拘留5日以上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补钱是最轻的,这和抢劫有何区别?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忘了,补交并适当处罚;恶意所为:依法治罪。执法不能留漏洞!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教育一下吧,拘留的话感觉处罚重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就是忘了也不要紧,补上就行了。占小便宜想法有一点儿,也不要紧,钱早晚还会赚回来。加油站赔不了,赔了的都是自己贪了。供应商同消费者是一对矛盾。卖家想让油管漏点油或让数字走的快一点,买家想用个便宜价,尽量省些。双方心眼儿随时活动着哩,互有算计。当然为防突击检查卖家也不敢长期捣鬼。南京到北京,买家没有卖家精。石油紧俏货,卖方市场,总会赚的。明的暗的,买家儿就想占便宜你占得了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案件还用责令补钱,直接拘留就行了,大车加一箱油几百升价值几千元,已经构成犯罪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如果是故意逃跑!应该以抢夺罪论处!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是犯罪怎么还钱就不处理无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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