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楼下装修砸了承重墙导致阳台下陷,下雨导致楼上往楼下漏水,打官司谁会赢?
作业,楼下,赔偿责任楼下装修砸了承重墙导致阳台下陷,下雨导致楼上往楼下漏水,打官司谁会赢?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楼下装修砸了承重墙导致阳台下陷,下雨导致楼上往楼下漏水,打官司谁会赢?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大家还记得某年的春晚小品节目吧,装修工人一锤八十银子,应该永生难忘吧。
目前很多业主在利益面前不顾后果的大有人在,无所不用其极的情况时有发生,让人感到遗憾。
当发生楼下拆除承重墙体,导致你家阳台下陷时,你可以第一时间通知物业及业委会,让其通知城管执法人员现场进行处置。及时恢复原样。
发生严重质量事故时,你应该起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楼下业主行为属于侵权责任了。
可以追究以下几个责任人:1、业主;2、施工单位;3、装修监理单位;4、物业管理公司。
根据建设法第五条 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没有设计方案的,不得施工。 第六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筑工程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都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检举、控告、投诉。
第六十九条 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转让监理业务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第七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涉及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三条 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十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保修义务或者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以罚款,并对在保修期内因屋顶、墙面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本法自1998年3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你如果起诉该楼下业主,完全能够胜诉!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不应该是物业负责赔吗?
物业公司就知道收钱,这个必须赔偿。
上一篇:看了发布会,做为电视未来的荣耀智慧屏,遥控器跟普通电视的遥控器有什么不同?你怎么看?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