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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去世,生前所欠债务,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
债务,妻子,丈夫丈夫去世,生前所欠债务,妻子是否有义务偿还?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觉得公共的用在家庭上的要还,如果不知道耶也没用在大家身上也没家庭上我想就不用了吧。还有就是一个证据这东西很重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没有义务都得还 黑社会催收会放过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个人的必须换 黑社会的欠黄了 国家的不用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不改嫁就得给你丈夫还债,离婚了就不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先确定债务的性质
首先,如果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那妻子对债务是要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即要对债务全部清偿掉)。即使若名义上的债务人是丈夫,但若债权人可以证明名义债务人之所以负担这笔债务是出于家庭利益考虑,比如为了装修共同居住的房子,为了负担孩子受教育的费用等,那债权人也是可以请求妻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其次,若债务不是夫妻共同债务,而是丈夫单独承担清偿义务的债务,那如何还这笔债务,应该走遗产继承路径,即丈夫遗产的所有继承人在自己所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来继承丈夫的债务,继承人需要清偿的数额不超过自己所继承的财产数额即可,比如妻子最终继承了10000元财产,但债务分下来却有12000元,那妻子只需要把自己继承的10000元全部还掉即可,剩余的债务,无义务再去清偿。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有能力还还是该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在继承丈夫遗产范围内是要还的,其次才是看债务是否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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