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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媳妇婚后不待家里,男方能否提出离婚和索赔?
彩礼,儿媳,婚姻儿媳妇婚后不待家里,男方能否提出离婚和索赔?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问题补充: 我家住天长,我家儿子结婚才几个月,可儿媳妇一直不回家,不是在娘家,就是在外面,她也不想离婚。请问律师,:如果我们提出离婚,能拿回彩礼并向女方索赔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儿媳结婚不呆家里呆哪里。什么事都不是那么绝对。一开始就在家里。过两三个月就发现问题。男女之事,各有感觉。发现有什么不对路的情况,一般也要给她机会。也许她前男友纠缠不休。也许有些问题没有处理好。也许对你保密,前夫之子事。都有可能。即然看上你,就把宝全部压在你身上。一直讲的,男人的大度要体现出来。别只听说男人如何牛,男人的能忍才是真本事。古有跨下韩信,今有无数聪明男青。还想算账,拉倒吧。这边一推,那边接住。不信你试,哪有主动寻夫之人落榜。所以我讲的都实在话,实在理。女孩不欠任何人债,女孩永远是美丽的。可别错过机会。要不然,就保不齐加入三千万光棍大军。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儿媳的做法确实不对。
既然双方从相识到相恋,又从相恋到步入婚礼殿堂,那就是名符其实的夫妻。组成家庭以后,两人就当进入角色,担负起各自的责任,这才是正常的家庭生活状态。而你的儿媳,家都不回,人影不见,她在扮演什么角色呢?是妻子还是过客?这样的婚姻名存实亡,与这样毫无家庭责任感的人,没有必要继续下去,早分为宜。
之前的彩礼钱是否需要返还给男方:理论上关于彩礼的性质、应否返还有数种观点,但一般对彩礼有规定的国家在学理上或立法上均认为此为附解除条件的赠与,这一理论既符合公平原则,也不与婚姻的伦理观念相违背。依此观点,彩礼赠与行为一经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而生效,彩礼的所有权随交付而转移到女方手中,当婚姻不成立时,赠与合同解除,受赠人即丧失继续占有彩礼的合法理由,如果受赠人拒不返还而继续占有财物的,则构成民法上的不当得利,依据不当得利返还对方。由此可知彩礼钱是需要返还男方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律师解答: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结婚时间不长(一般来说不超过一年)、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时间不长的话,是可以要求退还彩礼和赔偿的。如果对方不想离婚,可以通过调解部门来解决这个问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还是要看具体情况,为什么不待在家里呢?是因为感情不好,经常吵架,还是外出打工?还是要先坐下来好好商量,能和好当然最好,不能和好你也知道该怎么做。索赔估计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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