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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对方要求归还恋爱期间的费用,该不该还?
恋爱,女方,姐姐分手后,对方要求归还恋爱期间的费用,该不该还?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可是好多点点滴滴算不清楚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去问清官包公吧,看他能断清这官司吧?
可惜清官(包公)还没有出世,还在石头棺材里躺着呢,除了包公没人能断得清。包公的石头棺材放在长江岸边。以前驾船的纤工的纤绳把石头棺材拉了一个凹,快通了,通了包公就可以投胎转世了,再做清官,可惜,现在都是机动船,不拉纤绳了,看来包公这个清官再不得出世了,所以世上很难有清官了[捂脸][捂脸][捂脸]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关于您分手后,对方要求恋爱期间的费用,该不该还这个问题,首先我以为这个问题不可以一概而论,该还或者不该还需要分情况而定。
第一种情况,你们恋爱期间一切费用均属消费正常范围内,当然这里的正常范围是根据你们可承担的消费能力为衡量标准,通俗点讲就是能花的的起这些费用。这种情况我的观点是不该还。
第二种情况,你们恋爱期间有些费用,女方可能确实花销太离谱,超出正常男女朋友之间的花销,那么离谱的部分适当的归还也是可以的。毕竟付出的太多没有得到结果,男方的心理也不平衡,也是人之常情。
总结,一般分手是不会出现归还费用这种情况的,既然出现了定是有原因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对于这个问题,具体情况具体对待。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不应该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多少要还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当然要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你可愿意吧,不愿意还得还。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解决不了别人的要求就不要收别人的钱财,这是江湖规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恋爱期间花的钱,只要不是借款欠款,那么就不用还,因为这是属于赠予,没有偿还的义务。
那么要怎么区别是赠予还是欠款?只能看证据。
欠款纠纷的证据分为两种,第一种是交付凭证,也就是转账记录、凭证以及流水等,第二种是证明合意的证据,如借条欠条、相关的聊天记录等。
只有以上两种证据都有,才可以证明这是借款或欠款,否则就是赠予。
如果还有什么其他不明白的,或者是遇到欠款纠纷了,都可以戳我,随叫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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