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驴友爬海拔4000米大山毁坏珍惜植物还发朋友圈炫耀,这个人被困大山应该救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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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驴友爬海拔4000米大山毁坏珍惜植物还发朋友圈炫耀,这个人被困大山应该救他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我也是一名驴友,还是真正的“老”驴。我们每次到户外山野去离开时都带走自己的垃圾,对环境的爱护意识和行为是一名户外行者的基本素质。我曾在某论坛发帖曝光某网红地(牛背山)大量垃圾并呼吁大家爱护环境带走自己产生的垃圾。
高海拨地区生态环境本来就脆弱,一草一木的生长都十分艰难,更何况是珍稀植物,破坏容易、恢复却非常难!因此看到那位发朋友圈得瑟的无知驴友的行为必然进行遣责!他的做法不仅道德上可耻,甚至有可能属于违法犯罪。假如他受困于此,从人道出发还是会救助他的。并且也可以让他认识到人的生命在大自然面前十分渺小,何况那些植物。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从人道主义出发应该营救!因为这是一个生命,从教育的角度出发也是一种引以为戒的说教案例,希望能从反面案例引伸出正能量,用以警示他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人命大如天,无论这个人做了什么样的事情,如果危机到了生命,都应该以生命为优先,对他伸出援手。即使我们有多么的不情愿!
刚看到问题的时侯,我也很气愤。应该重罚,他是以炫耀为单纯目的的破坏。在海拨4000米的高山,任何生物都应该被尊敬。不能因为他不是被保护植物,也不能因为他不在保护区就受到大家的漠视!任何生态环境中的一员,存在即合理,都有他存在的意义,是大自然在千百万年的优胜劣汰中挑选出来的,对任何生物体的破坏,都会像煽动蝴蝶翅膀一样,对周遭的生态环境产生不可预估的破坏!知道张掖的丹霞地貌吗?踩上一个脚印需要60年的恢复期。现在,他破坏的是一个植物,影响了他下面的植被,也影响了依附于他生存的那些小动物,这可比踩一脚还可恶!
回头再来说,如果破坏者遇到危险了该不该救?从某些人的情感上来讲,真的是不想救他。但从法律和道义上来讲,还是应该救的!
破坏野生植被,该罚就罚,决不姑息,而且法律应该更健全一些,惩罚更重一些,不然起不到警示作用。对擅闯野外无人区导致危险,需要救援的,该救还得救,救援费自己掏,接受2到3个月的保护野生环境教育,这是都是必要的!
罚与救,是两个不同的命题,该罚罚,该救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爬到4000米山上破坏珍惜植物还发朋友圈炫耀,遇危险应不应该救?这个问题看似一个问题,实际上是两个层面。如果从此人的所作所为来看,的确不应该救,但是从人道主义角度来看还是应该救。下面谈谈我对这个问题的具体看法。
高山植被因为地势高,温度低,空气稀薄,所以生长本身是比较缓慢的。一旦破坏,恢复的周期肯定比其他地方恢复起来需要的时间更长。所以在这样的地方搞破坏的人也更可恨。
但话又说回来,现在参加户外旅行的驴友素质其实高低不一,有的参加户外是强身健体、丰富生活和阅历,也有的纯属觉得好玩,借此发朋友圈炫耀,博大家的眼球。在这种情形下做事便有了高下差别。有些人到一个地方不是去用心欣赏,认真感悟,只是一味拍照发圈。看到稀罕事物当然不能错过,不惜破坏以引人关注,诱得点赞。如果是一般行为似乎尚可容忍,像这种破坏四千米高山上的珍惜植物行为,不仅应当受到唾弃,严重的应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最近头条就报道了这样一个炫耀式破坏珍惜植物事件:一名云南香格里拉的男子,站在山上,笑着将手中的一株疑似“塔黄”的绿色植物拿起,三下五除二,将其叶子全部刮掉……此事在视频平台上曝光之后引起极大反响上,尽管此人主动配合警方调查,发布致歉,但仍必须接受应有的法律处罚。
类似事件还有前几年报道的:不少驴友为搭建野营帐篷,在河北省小五台山开挖高山草甸,而且大把采摘当地金莲花。最后管理部门表示经核实后,将追查破坏者,按照《森林法》和保护区的条例做出严肃处理。
这些事件的发生,究其原因,一方面确实是有些驴友在户外活动时,缺乏应有的环保意识和对珍惜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另一方面还需要我们加大宣传力度和惩处力度,及时曝光类似行为,依案说法,教育相关人员,必须足够重视;组织者在组织类似活动时,也应尽到提醒义务。这样也许会减少类似事件发生。
至于,这种炫耀式破坏者有生命危险时该不该救,我想人命关天,这些破坏者尽管可恨,尽管应当受到处罚,但是罪不至死,该救还是救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救和罚是分开的。见死不救不仅不人道,也是失职的。也为社会所不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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