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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一定要三个月以后才能做么?
鉴定,伤残,工伤伤残鉴定一定要三个月以后才能做么?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问题:三个月是司法程序的一个界限,如果伤害了你没有全愈。可可通过司法鉴定出伤残程度上,考虑后期治疗。以后赔偿金问题,法院会考虑。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那要看你怎么解决的,走法律程序就得三个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出院以后或经过治疗稳定以后,就可以申请进行伤残鉴定了,一般是在生活工作中感到受伤部位功能明显不如以前,由本人申请单位报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去派出所开个鉴定介绍信,去了人家才会受理,这个受伤了马上就能做,等三个月都长好了晕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种骨折如果评残的话应该能评上9级,打你们当地的人社部门问一问,程序是怎么走的,都需要什么材料,不要在这里问。只要有骨折就是10级。你这种粉碎性骨折加上那个骨折应该差不多能请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等医疗终结以后就可以做鉴定,不一定非要三个月。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伤残鉴定一般要等伤口稳定之后,不会再发展再做比较合适,所以说你现在做伤残鉴定应该确实有点早。还有你的户口和这个赔偿没有关系,不要考虑你们的工作因为看护妈妈没有了,这个和赔偿也没有关系,你只能从病人这方面来找赔偿,你们只是陪护,陪护国家也是有标准的,根据当地的人均工资。具体的各地有一定的差异,你们找一找当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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