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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罗庄查处全市首起违法搭售商品案, 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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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临沂罗庄查处全市首起违法搭售商品案,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应该按法办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在现在这个电商大兴的时代,电商在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为一些不法商家带来一个欺诈的方便。希望加大对电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同时希望完善对电商违法行为的细则进行详细的说明。
比如这个案例,文中所说商家为促销一种商品而搭售其它四种商品。这里怎么鉴定这四种商品不是商家促销赠送的?通常网购的东西店家都会赠送小礼品,也经常没见有说明赠送的。案例中的搭售四种商品会不会是店家的小惊喜呢?同样怎么界定的违法所得?赠送的东西和搭售东西是怎么界定?主卖商品价格又该怎么定价?
本人感觉牵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近日,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天猫店铺违法搭售商品的案件,这是自《电子商务法》实施以来,全市第一起适用《电子商务法》查办的违法搭售商品案。
经查,自2019年4月起,当事人为了促销,将其在天猫店铺销售的某款商品搭售四种其他商品进行销售,且未在店铺详情页醒目位置以显著方式提醒消费者注意,并将其作为默认同意的选项进行捆绑销售。针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该局依法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七日内改正违法行为,但是七日后当事人仍未改正违法行为。
截至查获时,当事人销售该款商品近5000个,捆绑销售产生违法所得1万元。该局依据《电子商务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法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万元、罚款5万元的处罚决定。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对电商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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