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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杜绝商品房预售前收费,开发商违规将被重罚, 你怎么看?
开发商,购房者,资金宁波:杜绝商品房预售前收费,开发商违规将被重罚, 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6-1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宁波:杜绝商品房预售前收费,开发商违规将被重罚, 你怎么看?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问题很早以前都已经有明确规定,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是禁止销售的,也不允许任何形式收受定金。
这样做是对买房人权益的保护。最早时期房产开发公司,拿到土地,规划通过,就开始销售,那会就是平地销售,挖个坑就可以卖房子了,用土地抵押贷款、拿买房人的首付盖房子,最后再卖给买房人。说白了空手套白狼。做的好的,房子盖起来,开发商把土地贷款还清,办理相关手续,买房人把剩余房款付清,开发商拿钱,继续下一块土地开发。这个是保证楼市火热,没有资金链断裂的问题,开发商把小区开发完整。如果出现楼市遇冷,开发商资金断裂,土地挖了个地基,开发商人跑了,买房人的钱要不要得上还是另一回事。造成金钱、时间、精力的损失,集体上访时间太多,最后的烂摊子只能由政府来解决。这是以前房地产市场早期发展带来的问题,由于出现的问题太多,所以现在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条件多层必须封顶,高层三分之二,提高了预售许可证办理的条件,也就是开发商要往出买房子必须把房子盖起来后才能出售。
慢慢的没有资金势力的小开发商就会退出市场,剩下得都是房产大鳄,这样规范了房地产市场,保护了购房人的权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没有预售证,进行商品房销售,是属于违规操作,对购房者存在很大不稳定性!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支持!
其实深圳早就实施了此规定,一手市场稳定飞速发展,成交火热,此举大大降低了购房者买新房的风险,对房产开发企业钻空子回笼资金进行了有效的打击,这也是房地产市场一定要走的一步棋。原先房子建设中(未取得预售证)就可卖楼花,部分开发商资金回流后楼盘烂尾,很多消费者的积蓄都打水漂了,还无处申诉,一度导致一手市场混乱。此规定无疑是规范市场的良策,必须支持!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样很好,既遏制了炒房价又保护了购房者的资金安全。
开发商的一贯销售策略就是拍到地之后,围起来有了开工迹象后就开始盖售楼处然后宣传,只要你去看就开始边介绍边以“交几万低消几万”的优惠活动怂恿客户付意向金,甚至有的时候连五证都没有!然后等着预售证下来集中开盘创造一种火爆场面,刺激购房者选房,但是很多人还没买到房子就说售馨了,之后有购房者提出退意向金,他们就会说不多久就会再开一批,然后老客户优惠多,新客户的话要涨价,其实是第一次开盘没把房子都卖完,在变相的涨价再卖一批,这样一来已购房的感觉买的值了,未购房的怕价格再涨所以会赶快买,从而导致了房价炒的很高。
一些小的开发商万一资金链断裂了就会拿着客户付的意向金跑路了,然后购房者资金损失了开始了漫长的维权,虽然最后能解决但是对购房者来说付出的代价太高了,政府也会因此牵扯进来帮助购房者解决,间接的给政府也造成了负担。
所以出台这种政策非常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件事全国都在做,就是要杜绝茶水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的非合法收费。
开发商要收费,必须几证齐全,获得政府许可开卖后收钱。
提前收费,现在不是为了跑路,是开发商为了套取账外资金,非税循环。这种做法损害了消费者利益,损伤了国家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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