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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6岁女童摔晕后遭12岁亲戚打死,有网友传言俩家有仇,对此你怎么看?
孩子,女童,家长银川6岁女童摔晕后遭12岁亲戚打死,有网友传言俩家有仇,对此你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9-02-08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就像本案中的小男孩,为了怕家长责怪才将小女童杀害的。如果他知道杀人放火比家长责怪更严重,那么也许他就不会这么干的。
不知道这种传统观点现在还有没有用?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国有国法,12岁是不完全行为能力人(是这么表述吧?),就算严肃惩处他也不会收获太多效果。
相反,家长的失职和教育的缺失(这里说的学校)才是真正的直接原因,法律上会追责孩子的监护人,但是学校的教育缺失也不可推卸。至于怎么处理,涉事双方毕竟还有亲戚的关系,估计大事化小?但是社会得监管和制裁不能缺位,该教育教育,该惩处惩处,决不能放任自流,为社会未来埋下隐患,为孩子的发展种下祸根。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首先需要更正一点,男童与女童家是邻居,两家之间根本没有所谓的仇恨,至少在本案发生之前是没有的,本案当中12岁男童之所以将女孩殴打致死仅仅是源于在玩耍过程中导致女童摔倒昏迷,担心受到惩处而做出的糊涂行为,确实令人痛心。
该案值得深思的地方:
男童因为担心被家人惩罚而决定杀死女童,可见在男童的心目中被家人惩处的后果远比杀死女孩带来的后果跟可怕,所以这也充分说明男童对于杀人的危害后果的认知显然是不充分的,或者说男童的家庭教育方式过于简单粗暴,致使男童对于“犯错”所产生的第一反应就是“可能会被家人责罚”,进而为了避免责罚,也就是逃避责任宁愿选择“杀死女童”,这一系列的逻辑背后可以说男童有自私的成分存在,但是12岁的孩子我想更多应当值得深思的就是应担如何教育孩子在犯错之后勇敢面对错误,而不是如何逃避自己的责任。
男童因为未满14周岁对该起杀人案件,不会承担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规定,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故而本案当中男童以为尚未年满14周岁故而对其故意杀人的行为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其成年家属作为监护人仍然应当按照《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女童的家属进行赔偿,诸如: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合理费用。
最后对于这样的案件,我只能说确实令人他痛心。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您好,谢谢邀请。
悲剧已经发生。
女童已经逝去。
网友再怎么传言,也改变不了已经发生的事实。
何况,传言是不是真实?
两家即使有仇,孩子就会跟着杀人吗?
两家有仇,孩子就有理由杀人吗?
既然两家有仇,孩子能在一起玩,还会记仇吗?
社会生活是复杂的,人的情感也是复杂的,小孩子更是有他们自己的逻辑。
所以,拿成年人的眼光去看孩子,拿成年人的标准去衡量孩子,拿成年人的爱恨去观察孩子,都不大可能得出正确的答案。
不过,从这种说法也可以看出,家庭、家长对孩子的负面影响。
人们习惯去找事情的原因,习惯从根子上挖掘,从长辈那里找因缘。
这件事,如果说跟大人有关,那就是,孩子的家长没有教育孩子正确地认识错误和纠正错误,可能平时孩子一犯错误就非打即骂,而且还打得非常狠,狠到孩子极端惧怕,为了逃避这种可能的严打,孩子宁可把人杀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孩子得不关爱,教育出大问题了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这个必须查清,传言会害人,用事实证明一切。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怎么说呢,12岁孩子心里的问题是家长平时的教育导致的,毋庸置疑,只是为了怕家长责罚导致六岁孩童死亡,真是很痛心,但是法律上来说,未满14周岁,对故意杀人不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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