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网站导航收录 > 百科知识百科知识
个人破产法出台,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债务人,债务,保证人个人破产法出台,债务人破产,担保人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0-12-06加入收藏来源:互联网点击: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既然是破产,首先你得有产业。不论是工厂、房产、商店,有价证券,什么都没有你破个什么产?赌棍想破产有法可依吗?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香港和国外都有例子又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人有啥好说的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担保人也可以破产啊!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全乱套了借银行的怎么办?借款人破产了我为别人担保一千多万不用还了?好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要么被债权人砍,要么和债权人一起砍债务人!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担保人有条件可以偿还债务。
回答于 2019-09-11 08:43:50
按照发改委公布的方案,目前建立个人破产制度,要做这三个层面的事。
第一,研究建立个人破产制度,重点解决企业破产产生的自然人连带责任担保债务问题。
第二,明确自然人因担保等原因而承担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
第三,逐步推进建立自然人符合条件的消费负债可依法合理免责,最终建立全面的个人破产制度。
破产不等于免责
中国人民大学破产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市破产法学会会长王欣新说:并不是申请破产就可以获得免责,更不要把个人破产等同于“逃废”个人债务。
在破产程序进程中,相关主体负有不得抽逃资产、不得损害债权利益、配合破产等义务。
此外,免责是有条件的,并非所有债务人都能免责。
申请破产的限制
1.如果有欺诈行为,比如抽逃资产、欺诈债权人、损害债权利益等行为,各国是不予免责的,甚至要追究责任的。
2.并不是所有的债务都免责。比如像美国,大学生贷款是不能免责的。
3.根据个人在破产程序中已偿还债务的比例,确定免责期。在免责期之前,个人所有的收入,除个人和家庭必要开支外,都要用于还债。所以破产法的免责制度,是有严格条件的。
担保人责任可参考以下条款规定
1.根据《破产法(试行)》第31条:“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的规定,因主债权到期,保证人应从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即破产宣告之日起承担保证责任。
2.在债权人没有向受理主债务人破产的人民法院申报债权,但通知保证人主债务人破产的情况下,保证人可以在没有承担保证责任时预先向主债务人行使追偿权,即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参加破产财产分配。而通常情况下,只有在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后,才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3.《担保法》第17条第2款规定:“一般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4.《破产法(试行)》第31条规定:“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为已到期债权,但是应当减去未到期的利息。”最高院《破产法(试行)意见》第64条规定:“计息的破产债权,计算到破产宣告之日止。”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1条第1款第2项、第3项、第4项分别规定的“债务人未执行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加倍支付的迟延利息”、“破产宣告后的债务利息”、“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支出的费用”均不属于破产债权。
5.《担保法解释》第44条第2款前句规定:“债权申报债权后在破产程序中未受清偿的部分,保证人仍应承担保证责任。”
6.根据《担保法解释》第45条规定:“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债务破产,既未申报债权也未通知保证人,致使保证人不能预先行使追偿权的,保证人在该债权在破产程序中可能受偿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
7.《担保法解释》第7条前句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债权人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一篇:一个背着自己借网贷和隐瞒自己的收入的女朋友,这样的人值得原谅吗?
下一篇:返回列表
相关链接 |
||
网友回复(共有 0 条回复) |